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拍字,111年度,149號
TYDV,111,拍,149,2022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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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拍字第149號
聲 請 人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宏

非訟代理陳韻如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家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曾文健林益男
蘇肇邦、廖許桃妹游輝展林郭淑貞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家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變更登記事項表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相對人曾文健林益男蘇肇邦、廖許桃妹游輝展
債務人林郭淑貞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含土地及建物)之最新第一類不動
登記謄本
四、催告函及回執(載明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金額、實際借
款金額、未清償餘額等)。
五、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全,將全
部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簡易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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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