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促字,111年度,10786號
TYDV,111,促,10786,20220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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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促字第10786號
債 權 人 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俊博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星空交響管樂團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請提出星空交響管樂團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
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三、請提出「完整」之藍新金流服務平台服務條款或約定書
或契約書等影本。
四、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整,將全
部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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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