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385號
原 告 MARCELO A.VELASQUEZ III(中文姓名馬克羅)
被 告 羅美盛
陳奕霖
上列被告因被訴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
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賴淑敏
法 官 黃怡文
法 官 王靜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