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10908號
PTDV,111,司促,10908,2022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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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司促字第10908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雷弘凱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拾陸萬零伍佰捌拾貳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
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郭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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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