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危害安全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嘉簡字,111年度,898號
CYDM,111,嘉簡,898,2022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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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嘉簡字第898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憬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52
81、5280、6040號),因被告自白犯罪(111年度訴字第438號),
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李憬新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犯 罪 事 實 及 理 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四)第9行 「毀損邱顯忠之名譽。」補充為「毀損邱顯忠之名譽(業經 撤回告訴,另由本院為不受理判決)。」、犯罪事實欄一、( 七)第8行「之傷害。」補充為「之傷害。(業經撤回告訴, 另由本院為不受理判決)。」、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李憬新 提出之刑事答辯狀1份」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 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分別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附 表編號1至5】、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附表編號 1至3、5】。又被告於各期日接續恐嚇、侮辱告訴人邱顯忠 之行為,均係分別基於單一犯罪決意,在密接時空實施,持 續侵害相同法益,各次行為之獨立性甚薄弱,應分別包括於 一行為予以評價,均為接續犯,各僅論以1個罪。又附表編 號1至3、5所示犯行,被告分別以一行為觸犯上開2 罪名, 均為想像競合犯,應分別從一情節較重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 斷。又被告所犯上開恐嚇危害安全罪共5罪,犯意各別、行 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二)爰審酌被告因與告訴人之鄰里糾紛,未思以理性方式解決, 竟多次以言語恫嚇、侮辱,使告訴人內心感受驚懼、社會人 格評價受損,其所為實屬不該,另斟酌其素行狀況,有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證,兼衡其犯後坦承知錯、涉犯 本案之侵害法益程度、犯罪動機、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 償完畢)等節,暨其目前無業、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及勉持 之家庭經濟狀況(見警卷一第3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 附表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定其應執



行之刑及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主文。 
(三)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參,本案因其一時思慮 未周、未妥適控管自身負面情緒,而衝動失慮致罹刑章,犯 後坦承犯行,且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盡力賠償其受害之損失 ,有嘉義縣民雄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刑事撤回告訴狀各 1份存卷可查。堪認其顯有悔意,經此次偵、審教訓後,應 知警惕而信無再犯之虞。因認被告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 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諭知緩刑2年 ,以啟自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05條 、第309條第1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6款 、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 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本案經檢察官郭志明提起公訴。
五、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9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余珈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賴心瑜
附錄本案論罪法條: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9條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時間 地點 行為內容 所宣告之罪及所處之刑 1 111年2月17日20時57分至22時許許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 李憬新於左列時間、地點公然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出去...車把你撞死,..留你在世間多餘,...社會害蟲、敗類...保佑恁爸(我)平安沒事,我如有事,你也跑不掉,倒楣忠啊...」、「垃圾忠..垃圾忠,恁爸(我)這條命跟你配,垃圾忠,畜生忠,恁爸(我)今天變成這樣都是你告我引起的,恁爸現在還是被告,垃圾,等判決書出來,恁爸如被關,恁爸(我)絕對會要你的命,你試看看,判決書如判我要被關,阿忠你就死第一個,不信,你就試看看,判決書如判我要被關,恁爸(我)第一個找你邱顯忠,一定要你的命,再來你老婆,當我什麼都不敢做,我現在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垃圾忠,再去告我啊,..看這場官司要拖多久,我就凌遲你多久,垃圾畜生忠...等判決書出來,你就知道,是你先死還是我先被關,當我什麼都不敢做,這是不同了,這次如判我....畜生,我就要你的命,第二個是你老婆,再來是你兒子,你試看看,這條命跟你全家人配,...幹你娘機巴,你就保佑恁爸(我)這場官司沒事,如有事,你邱顯忠就死第一個,第二個是你老婆,再來就是你兒子。」、「垃圾忠,畜生,....叫你撤銷告訴,...不要,..恁爸就...我就一個人,拿你全家人的命跟我賭,我一個人配你全家的人,你、妳老婆、你兒子,幹你娘機巴,垃圾人,畜生,現在你出來,我現在正風火頭,出來你就死路一條。」等語,致邱顯忠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之安全及足以貶損邱顯忠在社會上之評價。 李憬新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111年3月19日17時許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 李憬新於左列時間、地點公然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來,叫你撤銷你不撤銷,去叫派出所來啊,可以判我幾天哪,等我出來,出來時我態度就越差,我跟你講,我要大開殺戒,不懂法律啊,可能連關都不用關,罰錢而已。」、「你要讓我被關,可以啊,你就出來讓我用棍子打,手腳打斷,我就讓人關,你想讓我被關可以,出來啊。」、「我失去理智你就知道,不要講話,垃圾垃圾講什麼話?」、「我去報到後,你以後就不要出門,你聽到沒?」等語,致邱顯忠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之安全及足以貶損邱顯忠在社會上之評價。 李憬新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 111年3月20日10時許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 李憬新於左列時間、地點公然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幹你娘姬芭,欠人罵,講不聽,這條仇我一定要報,到現在還沒撤銷,講幾次了,當我沒脾氣啊。」、「畜生啊,聽不懂人話,再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挖出來,你信不信,你再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挖出來,戳你成瞎子,你信不信?垃圾啊,你...你啞巴啊,部會講話啊,空忠、畜生忠,惹我生氣,叫你撤銷,恁爸沒讓你死一次,你不怕,讓你要死不死的。」等語,致邱顯忠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之安全及足以貶損邱顯忠在社會上之評價。 李憬新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 111年3月24日14時許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 李憬新於左列時間、地點對邱顯忠恫嚇稱:「跟你說一條活命的事,你做違法的事你擋得住嗎?撐得住嗎?恁爸要是拿刀出來,你撐得住嗎?你邱顯忠撐得住嗎?我把你家放火燒你撐得住嗎?我拿一桶汽油把你潑下去,打火機點下去,整個房屋燒光光,我準備一桶汽油你感覺怎樣?拿一桶汽油在你門口倒一些汽油,抽個香菸打火機點下去,整個房屋燒光光,看你到底這樣比較好還是跟我和解比較好?連你摩托車也燒光光真要我做到這程度,一桶汽油在你家門口倒,點個香菸丟下去整個房屋燒光光,是要我發瘋還要跟我和解。」等語,致邱顯忠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之安全。 李憬新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 111年3月24日20時許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 李憬新於左列時間、地點公然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逼我抓狂,讓我發瘋,叫你硬要跟我走法院,還沒走法院前,我叫把你處理掉了,信不信,我已經抓狂了,你知不知道,我講的話你不聽。」、「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憨小,你敢惹我,叫你撤銷告訴,你不撤銷,垃圾,這樣我不會抓狂喔,恁爸就買一桶汽油,點一根香菸丟下去,把你家燒光光,看你會不會怕,要信不信。」、「垃圾、跟你講的話不聽,講多少次了叫你去派出所,當你邱顯忠怎樣,老大啊、皇帝喔、吃恁爸吃夠夠、把我欺負的那麼累,講的話不聽。」、「真的是垃圾垃圾就要處理。」、「恁爸生氣起來,誰擋得住我,沒半個人敢阻擋,憨小,你邱顯忠算什麼?」、「叫你去派出所又不去,我的案件是你引起的,叫恁爸走到這地步,都是你逼我走投無路,要死一起死,我跟你講,我就是這樣想的,要死一起死,不可能只有我死,你還活著,你憨小。」、「我跟你講一件,你會怕到,恁爸是抓狂起來是無人擋得住,知道嗎?第二次又刺激我,你笨,我有去住精神病院,你...你...我不講出來而已,再刺激我看看,我只是吃藥控制而已,憨小,敢來惹我,敢來刺激我,我如再發作起來,你是沒命的,我跟你講,憨小,不然你去查住院紀錄,憨面,敢來惹我這精神病,不要命了啊,你又刺激我發病,我過去就不是正常的人,就已有病,憨面,叫你去撤銷你又不去,一個精神病人發作起來,你知道後面會怎樣,你連命都沒了。誰擋得住我,沒人敢阻擋,恁爸如果發作起來,看誰敢阻擋,你不要看我好好的,我已生病好幾年了,憨小。」、「我最後一次跟你講,你最好去派出所撤銷告訴,我說的到做得到,怎樣,指揮你也好,拜託你也好,用應用軟都好,隨你想,你如沒去撤銷你就知道,後果你自己負責,恁爸發瘋起來你就沒路跑,你要跑去哪?沒人敢對你大聲,只有我,憨小你,連村長我都敢跟他嗆聲了,你邱顯忠算什麼。」、「以後這條看誰敢來向我阻擋,沒人擋得住我啊,包括村長、理事長都一樣,憨面。」、「你這樣就沒的生活啊,去法院我就沒招數啊,我全都有招數。」、「變成這樣也是你邱顯忠害的,講來講去也是你引起的,裡老婆的鄰長也是我講給他做的,吃小啊,你老婆能當鄰長,換村長就換人了,你老婆還想當鄰長。」、「逼得我發瘋,我是還沒失控,我失控起來,你就很淒慘,新聞就報出來了,你信不信,我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新聞就報出來了。」、「你夫妻倆去見閻羅王。」等語,致邱顯忠聽聞後,心生畏懼而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之安全及足以貶損邱顯忠在社會上之評價。 李憬新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件:
 犯罪事實




一、李憬新與邱顯忠鄰居,雙方因故生嫌隙,李憬新因此心生 不滿,分別為下列行為:
㈠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先於民國111年2月17日20時57 分許,站在邱顯忠位於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公然 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出去...車把你撞死,..留你在 世間多餘,...社會害蟲、敗類...保佑恁爸(我)平安沒事 ,我如有事,你也跑不掉,倒楣忠啊...」;後於同日21時5 4分至22時許,接續前揭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站在上開 地點,公然對邱顯忠恫嚇及侮辱稱「垃圾忠..垃圾忠,恁爸 (我)這條命跟你配,垃圾忠,畜生忠,恁爸(我)今天變 成這樣都是你告我引起的,恁爸現在還是被告,垃圾,等判 決書出來,恁爸如被關,恁爸(我)絕對會要你的命,你試 看看,判決書如判我要被關,阿忠你就死第一個,不信,你 就試看看,判決書如判我要被關,恁爸(我)第一個找你邱 顯忠,一定要你的命,再來你老婆,當我什麼都不敢做,我 現在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垃圾忠,再去告我啊,..看這 場官司要拖多久,我就凌遲你多久,垃圾畜生忠...等判 決書出來,你就知道,是你先死還是我先被關,當我什麼都 不敢做!這是不同了!這次如判我....畜生,我就要你的命, 第二個是你老婆,再來是你兒子,你試看看!這條命跟你全 家人配,...幹你娘機巴!你就保佑恁爸(我)這場官司沒事 ,如有事,你邱顯忠就死第一個,第二個是你老婆,再來就 是你兒子。」、「垃圾忠,畜生,....教你撤銷告訴,... 步要,..恁爸就...我就一個人,拿你全家人的命跟我賭, 我一個人配你全家的人,你、妳老婆、你兒子!幹你娘機巴! 垃圾人,畜生,現在你出來,我現在正風火頭,出來你就死 路一條。」等語,使邱顯忠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並毀 損邱顯忠之名譽。
㈡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111年3月19日17時許,站在 邱顯忠位於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公然對邱顯忠恫 嚇及侮辱稱「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來!叫你撤銷你不撤 銷,去叫派出所來啊!可以判我幾天哪,等我出來,出來時 我態度就越差,我跟你講,我要大開殺戒,不懂法律啊,可 能連關都不用關,罰錢而已。」、「你要讓我被關,可以啊 !你就出來讓我用棍子打,手腳打斷,我就讓人關!你想讓我 被關可以,出來啊。、「我失去理智你就知道,不要講話, 垃圾垃圾講什麼話」、「我去報到後,你以後就不要出門 ,你聽到沒?」等語,使邱顯忠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並毀損邱顯忠之名譽。
㈢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111年3月20日上午10時許,



站在邱顯忠位於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公然對邱顯 忠恫嚇及侮辱稱「幹你娘姬芭,欠人罵,講不聽,這條仇我 一定要報,到現在還沒撤銷,講幾次了,當我沒脾氣啊。」 、「畜生啊!聽不懂人話,再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挖出來!你 信不信,你再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挖出來,戳你成瞎子,你 信不信?垃圾啊!你...你啞巴啊,部會講話啊!空忠、畜生忠 ,惹我生氣,叫你撤銷,恁爸沒讓你死一次,你不怕,讓你 要死不死的。」等語,使邱顯忠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並毀損邱顯忠之名譽。
㈣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111年3月20日18時許,站在邱顯忠 位於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公然對邱顯忠侮辱稱「 大壞人、大壞人回來了,大壞人,你摸什麼,大壞人,你沒 看過啊!大壞人變啞巴、啞巴不會講話,做虧心事才會變啞 巴,不會講話,門關起來啊,不要讓我看到」、「進去、進 去、摸摸、摸摸、再摸、進去、進去,大壞人、啞巴、不會 講話,因為你壞事做多,才不會講話,變啞巴,老天爺在處 罰你,啞巴忠,哈哈,很高興你變啞巴忠,我去派出所報到 有價值了。」等語,毀損邱顯忠之名譽。
㈤基於恐嚇之犯意,於111年3月24日14時許,站在邱顯忠位於 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對邱顯忠恫嚇稱「跟你說一 條活命的事,你做違法的事你擋得住嗎?撐得住嗎?恁爸要是 拿刀出來,你撐得住嗎?你邱顯忠撐得住嗎?我把你家放火燒 你撐得住嗎?我拿一桶汽油把你潑下去,打火機點下去,整 個房屋燒光光!我準備一桶汽油你感覺怎樣?拿一桶汽油在你 門口倒一些汽油,抽個香菸打火機點下去,整個房屋燒光光 ,看你倒底這樣比較好還是跟我和解比較好!連你摩托車也 燒光光真要我做到這程度,一桶汽油在你家門口倒,點個香 菸丟下去整個房屋燒光光,是要我發瘋還要跟我和解。」使 邱顯忠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㈥基於恐嚇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111年3月24日20時許,站在 邱顯忠位於嘉義縣○○鄉○○村○○000號門前,公然對邱顯忠恫 嚇及侮辱稱「逼我抓狂,讓我發瘋,叫你硬要跟我走法院, 還沒走法院前,我叫把你處理掉了,信不信,我已經抓狂了 ,你知不知道,我講的話你不聽。」、「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憨小,你敢惹我,叫你撤銷告訴,你不撤銷!垃圾,這樣 我不會抓狂喔!恁爸就買一桶汽油,點一根香菸丟下去,把 你家燒光光,看你會不會怕,要信不信。」、「垃圾、跟你 講的話不聽,講多少次了叫你去派出所,當你邱顯忠怎樣, 老大啊、皇帝喔、吃恁爸吃夠夠、把我欺負的那麼累,講的 話不聽!」、「真的是垃圾垃圾就要處理」、「恁爸生氣



起來,誰擋得住我,沒半個人敢阻擋,憨小,你邱顯忠算什 麼!」、「叫你去派出所又不去,我的案件是你引起的,叫 恁爸走到這地步,都是你逼我走投無路,要死一起死,我跟 你講,我就是這樣想的,要死一起死,不可能只有我死,你 還活著,你憨小。」、「我跟你講一件,你會怕到!恁爸是 抓狂起來是無人擋得住,知道嗎?第二次又刺激我,你笨, 我有去住精神病院,你...你...我不講出來而已,再刺激我 看看!我只是吃藥控制而已,憨小,敢來惹我,敢來刺激我 ,我如再發作起來,你是沒命的!我跟你講,憨小,不然你 去查住院紀錄,憨面,敢來惹我這精神病,不要命了啊!你 又刺激我發病,我過去就不是正常的人,就已有病,憨面, 叫你去撤銷你又不去,一個精神病人發作起來,你知道後面 會怎樣,你連命都沒了。誰擋得住我,沒人敢阻擋,恁爸如 果發作起來,看誰敢阻擋,你不要看我好好的,我已生病好 幾年了,憨小!」、「我最後一次跟你講,你最好去派出所 撤銷告訴,我說的到做得到,怎樣,指揮你也好,拜託你也 好,用應用軟都好,隨你想,你如沒去撤銷你就知道,後果 你自己負責!恁爸發瘋起來你就沒路跑,你要跑去哪?沒人敢 對你大聲,只有我,憨小你!連村長我都敢跟他嗆聲了,你 邱顯忠算什麼!」、「以後這條看誰敢來向我阻擋,沒人擋 得住我啊!包括村長、理事長都一樣,憨面」、「你這樣就 沒的生活啊,去法院我就沒招數啊,我全都有招數。」、「 變成這樣也是你邱顯忠害的,講來講去也是你引起的,裡老 婆的鄰長也是我講給他做的,吃小啊,你老婆能當鄰長,換 村長就換人了,你老婆還想當鄰長」、「逼得我發瘋,我是 還沒失控,我失控起來,你就很淒慘,新聞就報出來了,你 信不信,我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新聞就報出來了」、「你夫 妻倆去見閻羅王」等語,使邱顯忠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 全並毀損邱顯忠之名譽。
㈦於111年3月30日17時30分許,李憬新騎機車發現邱顯忠正騎 乘機車行經嘉義縣○○鄉○○○○000號前,乃按鳴機車喇叭示意 邱顯忠停車,並將機車騎到邱顯忠機車前方靠近邱顯忠後, 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突然出手毆打邱顯忠上半身,並將 邱顯忠推到在地,李憬新因推倒邱顯忠時出力不當亦倒地, 邱顯忠倒地後欲爬起時,李憬新立即上前壓制不讓邱顯忠爬 起,嗣因在場不詳路人見狀即將李憬新與邱顯忠拉開,邱顯 忠因此受有右肩、左胸部及左足背挫擦傷之傷害。二、案經邱顯忠訴由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李憬新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⑴被告固坦承有於犯罪事實一㈠~㈥時、地對告訴人邱顯忠陳述上揭言語等情,惟矢口否認有何恐嚇及公然侮辱犯行,辯稱伊是自言自語等語。 ⑵被告固坦承有於犯罪事實一㈦時地騎車對告訴人邱顯忠按鳴喇叭並與之發生肢體接觸之事實,惟辯稱記憶不太清楚,是告訴人拿辣椒水噴伊,伊要搶辣椒水,手在揮才打到告訴人,告訴人跌倒伊也跌倒等語。 2 告訴人邱顯忠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 全部犯罪事實。 3 ⑴111年2月17日21時55分、22時、3月19日17時49分、20日10時59分、18時13分、24日14時9分、20時32分監視器畫面擷取照片共7張及監視器錄影檔案光碟片。 ⑵告訴人提出之譯文。 ⑶蕭賜彥診所診斷證明書1張。 ⑴證明被告有上揭恐嚇及公然侮辱犯行之事實。 ⑵告訴人遭被告傷害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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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