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11年度,791號
TPEV,111,北簡,791,20220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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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北簡字第791號
上 訴 人 英屬蓋曼群島商威望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
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主望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間確認債權存在事件,
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
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5萬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2,32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3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羅富美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金額部分,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
內向本院(100006臺北市○○○路0段000巷0號)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
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鳳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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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英屬蓋曼群島商威望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