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給付工程款
最高法院(民事),台上字,110年度,2190號
TPSV,110,台上,2190,20220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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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台上字第2190號
上 訴 人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隆
訴訟代理人 孫丁君律師
      謝建弘律師
      姜 衡律師 
上 訴 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法定代理人 林國顯
訴訟代理人 李書孝律師
      李宗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兩造對於中華民國 109年11
月25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 108年度建上字第10號),各
自提起一部上訴或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兩造上訴均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
理 由
本件上訴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工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已變更為陳瑞隆,有公司變更登記表為證,茲據其聲明承受訴訟,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先予敘明。
次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70條第2 項定有明文。而依同法第468 條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依同法第469 條規定,判決有該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提起上訴,如以同法第469 條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依同法第468 條規定,以原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有關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裁判字號,或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



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中工公司對於原判決駁回其請求對造上訴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下稱民航局)給付新臺幣(下同) 246萬0001元本息之上訴,及駁回其請求民航局給付 243萬5310元本息之訴部分,民航局就原判決不利其部分,各自提起上訴,雖以各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審認定中工公司與訴外人貿立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8年間,共同投標承攬民航局發包之「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帷幕及內裝工程」(下稱系爭工程),就系爭工程簽訂系爭契約,由中工公司主辦土建、水電工程。系爭工程之鋼構結構工程應施作之項目為原判決附表(下稱附表)二編號1 至25所示構件,系爭契約就鋼構結構於詳細價目表中僅編列「主結構鋼構A572」工項(下稱系爭A572工項),每公噸 6萬8197元,及「SP A572」工項(下稱系爭SP A572工項),每公噸 8萬1855元。詳細價目表中未編列「帷幕鋼件」,屬契約漏項,參酌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其合理單價為每公噸13萬5800元。附表二編號1 之構件SB樑為系爭A572工項,編號2至17之構件為系爭SP A572工項,編號18至25之構件屬帷幕鋼件,施作數量各如附表二所示。惟依系爭契約第3 條、第4條第3項約定,詳細價目表如經民航局確認屬漏列,得以契約變更增加契約價金,漏列項目如屬既有項目數量增加,按契約單價增減給付,且就實作數量超過或減少契約數量達10% 以上時,始就超過或減少之部分增減契約價金。中工公司請求之系爭A572工項、系爭SP A572工項及氟素級白色消光工項原契約數量依序為1899.748 公噸、151.98公噸、2278公噸,應依系爭契約單價計價,並就實作數量與系爭契約數量增減逾10% 及兩造已完成結算數量之差額為結算。至帷幕鋼件之契約漏項部分則按實作數量結算等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及依職權解釋契約,指摘其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而未表明各該部分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認其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兩造上訴均為不合法。據上論結,本件兩造上訴均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444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林 恩 山
法官 邱 瑞 祥
法官 謝 說 容
法官 許 紋 華




法官 吳 青 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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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