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價金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8年度,611號
TPHV,108,重上,611,2022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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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上字第611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吳穎穎(原名吳宜穎)

林玉娥
陳永和
謝梅珍
素貞
陳建仲(原名陳建杰)

蔡仁傑

許素貞 住○○市○○區○○○路0段00號5樓之2 陳韋婷
住○○市○○街00巷0弄0號0樓之0
陳怡竹

林靜修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明展律師
許竺筠律師
陳郁婷律師
複 代理 人 蘇育鉉律師
張厚元律師
被 上訴 人 劉博文
林宥馨
蕭采彤(原名蕭芳娜)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包盛顥律師
複 代理 人 丘浩廷律師
被 上訴 人 環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環球網路資產管
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政宇
被 上訴 人
即 上訴 人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德士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理人 祝文定
訴訟代理人 尤伯祥律師
廖培穎律師
許献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
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昆霖
法 官 譚德周
法 官 林翠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褘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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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環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理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