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1年度,57號
ULDV,111,司拍,57,2022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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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拍字第57號
聲 請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代 理 人 陳賢華
相 對 人 乙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 而就供擔保債權之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 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 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5條定有 明文。又動產,抵押權人本可自行拍賣抵押物,而不經法院 強制執行,惟動產抵押權人如不自行拍賣,而聲請法院拍賣 抵押物,法院自亦應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有最高法院52 年度台抗字第128號判例意旨可供參照。次按,最高限額抵 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此觀諸民法第873條、 第881條之17之規定自明。而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條之規定 ,上開規定於動產擔保交易,亦適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07年1月26日以附表所示之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72,300,000元之抵押權予聲請人,作為其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擔保,存續期間自107年1月19日起至127年1月19日止,並經辦妥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107年2月2日向聲請人借用130萬、700萬、130萬、470萬、890萬及800萬元,詎料相對人於111年6月9日申請解散登記、停止營業,依授信及交易總約定書第12條第1項第2款之約定,相對人喪失期限利益,視為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5,305,683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爰提出經濟部動產擔保交易(動產抵押)登記證明書、動產抵押契約書、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標的物明細表、全國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服務、授信及交易總約定書、授信及交易總申請書(公司戶)、撥款申請書、乙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致金融機構及融資公司通知函、郵局存證信函、主保債務查詢、放款往來明細查詢、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股東臨時會議事錄、戶籍謄本等影本為證,依法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三、本件經本院依法以111年7月22日雲院宜非平決111年度司拍 字第57號函通知相對人表示意見,該通知已於111年7月25日 送達相對人,惟相對人逾期未表示意見。
三、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憲信

附表:標的物所在地(雲林縣○○鄉○○村00鄰○○路0○00號) 111年度司拍字第000057號 編 物品名稱 規格型式 製造廠商 廠牌 出廠年月日 單位 數量 號 001 太陽能板模組 CIGS-150W 台積電 台積電 0000000 片 3179 002 市電併聯型變流器 RPI203FA0E0000 PIV 20KW 台達電 台達電 0000000 台 22 003 市電併聯型變流器 5KW 台達電 台達電 0000000 台 2 004 市電併聯型變流器 5KW 台達電 台達電 0000000 台 1 005 太陽光電板支架系統 鋁合金6063T5 冠德運 嘉億鋁材 0000000 式 1 006 DCP和ACP盤體、KWH錶箱及保護裝置 直流開關、交流開關、保險絲 日暘科技 JD 0000000 式 1 007 電纜線 XLPE-1KV 5.5mm2及22mm2 1C PVC 5.5mm2 華新麗華 華新 0000000 式 1 008 交流配電箱變壓器 20KVA 市雄 市雄 0000000 式 1 009 監測系統 Linux 中華電信 Pw-manager 0000000 式 1 附註:
一、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逕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具狀聲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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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乙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