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8年度,43號
MLDV,108,重訴,43,20220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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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重訴字第43號
原 告 陳志章

訴訟代理人 饒斯棋律師
複代理人 羅偉恆律師
被 告 黃欽榮等詳如附表一所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1年7月29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甲申○等如附表一所示編號20-125等108人應就其被繼承 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 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附表一所示編號000-000號等40人應就其被繼 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 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丑○○等如附表一所示編號166-193等28人應就其被繼 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 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p○○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 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五、被告戊○○、己○○、丁○○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 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
六、被告甲u○、甲s○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 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七、被告乙u○、乙s○、乙t○應就其被繼承人X○○所有坐落苗栗縣○ ○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八、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准予分割為如 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成果圖8米道路(下稱附圖 ):
  ㈠附圖所示A8部分面積933.21平方公尺,分歸原告乙丑○所有 。
  ㈡附圖所示B8部分面積390.38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乙e○所有 。
  ㈢附圖所示C8部分面積390.38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乙d○所有 。
  ㈣附圖所示D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甲T○所有 。
  ㈤附圖所示E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甲Y○所有




  ㈥附圖所示F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丙甲○○所 有。
  ㈦附圖所示G8部分面積1409.06平方公尺,分歸附表四被繼承 人甲宙○之繼承人即被告甲申○等108人(即附表一所示編 號20-125等108人)、附表四之一被繼承人甲F○之繼承人 即被告M○○等40人(即附表一所示編號126-165等40人)、 附表四之二被繼承人甲H○之繼承人(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 000-000號等28人)、附表四之三被繼承人甲G○之繼承人 (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194-195等2人)、附表四之四被繼 承人丙○○○之繼承人(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196-198等3人 )、附表四之五被繼承人卯○○之繼承人(即如附表一所示 編號199-200等2人)、附表四之六被繼承人X○○之繼承人 (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201-203等3人)、附表一所示編號 2被告甲戌○、編號7-19之K○○、A○○、g○○、e○○、f○○、s○○ 、t○○、甲辛○、甲壬○、a○○、Y○○、甲M○、甲m○等人所有 並准予變價分割,按應有部分比例分配價金予被告等人。 ㈧附圖所示R8部分面積774.25平方公尺,由兩造依附表六所 示應有部分比例維持共有。
九、訴訟費用由兩造按如附表七所示比例負擔。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 基礎事實同一,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或該訴訟標 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 人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第5款定有明文。又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 一部。民事訴訟法第26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查:原告於起 訴時依照土地謄本記載共有人為被告,嗣依戶籍謄本所示起 訴前死亡、訴訟繫屬中去世而具狀或當庭撤回,並追加原非 當事人(起訴前死亡之登記所有權人之繼承人為被告),而 最後之被告如附表一所示,其等繼承詳如附表四甲宙○繼承 系統表、四之一甲F○繼承系統表、四之二甲H○繼承系統表、 四之三甲G○繼承系統表、四之四丙○○○繼承系統表、四之五 卯○○繼承系統表、四之六X○○繼承系統表所示之被告,有民 事追加被告狀、繼承系統表、除戶謄本及戶籍謄本等件可參 。經核原告上開撤回、承受訴訟、追加被告,乃因原告訴請 被告辦理繼承登記並分割共有物之訴訟為固有之必要共同訴 訟,其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而撤回 死亡之當事人並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核與上開



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二、另原告原起訴聲明之變更、撤回、更正均如附表二所示及以 最後言詞辯論更正。
三、原告起訴後,如附表五所示之人於附表五所示之日期死亡, 經原告分別具狀聲明由其等之繼承人承受訴訟,於法並無不 合,應予准許,裁定承受訴訟如附表五所示編號1-9。四、又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於 訴訟無影響。前項情形,第三人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移轉 之當事人承當訴訟;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三 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民事訴訟法第254 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查土地所有權人將所有權移 轉予附表五編號10-11,經其等聲請承當訴訟狀聲明承當訴 訟,並有土地謄本可按,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五、本件如附表一所示被告除甲戌○之訴訟代理人宇○○、被告乙d ○、乙e○、甲T○之訴訟代理人路春鴻律師、被告t○○、甲丙○ 之訴訟代理人蘇亦洵律師、被告甲m○、乙l○、乙q○、甲M○、 乙G○、乙H○、乙F○、乙○○○到庭外,其餘被告均經合法通知 ,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 各款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規定,爰依原告之聲請, 就未到庭之被告部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乙、實體方面:
壹、原告主張: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 (使用分區:鄉村 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 )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權利範圍)詳如附表三所示,依法 令及土地使用目的並無不能分割情事,兩造亦無不為分割之 約定,並請共有道路以3米為準,爰依民法第823條第1 項、 第824條第2項規定,訴請分割系爭土地。並聲明如附表二編 號11所示。
貳、被告等人之答辯
一、甲戌○之訴訟代理人宇○○:原告權利範圍僅4分之1,所分得 之區塊面臨馬路,應鑑價補償被告,並希望道路拉直減少道 路面積之使用。
二、甲T○之訴訟代理人路春鴻律師:對於附圖所示分割區塊無意 見,僅主張應分割8米道路,且依照地形地勢分割道路,非 如甲戌○之訴訟代理人宇○○拉直減少道路面積之使用。三、甲丙○之訴訟代理人蘇亦洵律師:請參考緊鄰916號地號土地 之932地號土地之分割即本院108年度訴字第334號分割共有 物之判決。對於附圖所示分割區塊無意見,僅主張採8米道 路,並因被告所分割取得之區塊共有人眾多,就分割所取得 之G8區塊請准變價分割按照應繼分分配價金。



四、乙d○、乙e○、t○○、甲m○、乙l○、乙q○、甲M○、乙G○、乙H○ 、乙F○、乙○○○:同甲丙○之訴訟代理人蘇亦洵律師之分割方 案,主張道路應為8米道路,以提高變賣之價值。五、未到庭之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送達通知,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參、到庭兩造不爭執事項
一、坐落於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由兩造所共有,其上有 廢棄廠房3座現無人占有使用,原告為系爭916地號土地西側 鄰地之所有權人。
二、坐落於苗栗縣○○市○○段000 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 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民 國110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為15,500元/平方公尺,登記共有 人如附表三有27位。
三、土地共有人甲宙○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即附表一編號20-12 5號被告。
四、土地共有人甲F○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一即附表一編號00 0-000號被告。
五、土地共有人甲H○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二即附表一編號00 0-000號被告。
六、土地共有人甲G○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三即附表一編號00 0-000號被告。
七、土地共有人丙○○○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四即附表一編號0 00-000號被告。
八、土地共有人卯○○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五即附表一編號00 0-000號被告。
九、土地共有人林金枝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六即附表一編號 000-000號被告。
十、頭市戶字第1080001283號函內容記載:經查林桂妹女士於日 據時期大正14年1月31日被賴阿亮收養,臺灣光復後之戶籍 資料卻未記載養父之姓名,且已改為生父之姓氏,但未查有 終止收養之相關記事,另查林秋菊女士之戶籍資料,大正4 年1月20日養子緣組入戶,續柄欄記載為「陳添登之媳婦仔 」,且與陳添登之子陳阿日結婚(卷二212頁)。十一、916地號土地無不能分割之協議。
肆、本院之判斷
一、有關坐落苗栗縣○○市○○段000 地號土地(下稱916地號土地 ),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 為4,287.67平方公尺、110 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為15,500 元 /平方公尺,登記共有人如附表三所示有27位。土地共有人 甲宙○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即附表一編號20-125號被告(



甲乙○之繼承人甲黃○拋棄繼承)。土地共有人甲F○之繼承系 統表如附表四之一即附表一編號000-000 號被告。土地共有 人甲H○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二即附表一編號000-000 號 被告。土地共有人甲G○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三即附表一 編號194-195被告。土地共有人丙○○○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 之四即附表一編號000-000號被告。土地共有人卯○○之繼承 系統表如附表四之五即附表一編號000-000號被告。土地共 有人X○○之繼承系統表如附表四之六即附表一編號000-000 號被告。附表四甲宙○之長男林學淵之長女林桂妹於日據時 期大正14年1月31日被賴阿亮收養,無終止收養之紀錄,無 繼承權。另916地號土地無不能分割之協議等情,有土地謄 本、除戶謄本、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在卷可憑,且為到庭 的兩造所不爭執,堪認為真實。
二、按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 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 此限;分割方法,不能協議決定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 聲請,命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或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 各共有人之方式分配,民法第823條、第824條分別定有明文 。查916地號土地為兩造共有,惟系爭土地之部分登記共有 人即甲宙○、甲F○、甲H○、甲G○、丙○○○、X○○、卯○○等7人已 死亡,其等之繼承人就所遺之土地部分迄未辦理繼承登記之 事實,業據原告提出土地登記謄本、除戶謄本及戶籍謄本等 件為證,經核無誤。而原告主張916地號土地無不能分割約 定,惟迄今無法協議分割等情,未據到庭之被告爭執,是原 告依首揭規定請求裁判分割,即無不合,應予准許。三、次按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 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其物權,民法第759條定有明文。又共有物之分割在使共有 關係變更為單獨所有,其性質為共有人間應有部分之交換, 自屬處分行為,須以共有人之處分權存在為前提,是以共有 人就共有物如無處分權可資行使,共有人無從以協議方式為 分割,法院亦不能依共有人之請求為裁判分割,故共有之不 動產之共有人中一人死亡,他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時,為 求訴訟之經濟起見,可許原告就請求繼承登記及分割共有物 之訴合併提起,即以一訴請求該死亡之共有人之繼承人辦理 繼承登記並請求該繼承人於辦理繼承登記後,與原告及其餘 共有人分割共有之不動產(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134號 判決意旨及70年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㈡意旨參照)。本件原 告為916地號土地之共有人之一,固得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 訴請裁判分割916地號土地,惟因登記所有權人中即如甲宙○



、甲F○、甲H○、甲G○、丙○○○、X○○、卯○○等7人已死亡,其 再轉繼承人中即附表四(附表一所示編號20-125等108人) 被繼承人甲宙○繼承系統表、附表四之一(附表一所示編號1 26-165等40人)被繼承人甲F○繼承系統表、附表四之二(即 如附表一所示編號000-000號等28人)被繼承人甲H○繼承系 統表、附表四之三(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194-195等2人)被 繼承人甲G○繼承系統表、附表四之四(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 196-198等3人)被繼承人丙○○○繼承系統表、附表四之五( 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199-200等2人)被繼承人卯○○繼承系統 表、附表四之六(即如附表一所示編號201-203等3人)被繼 承人X○○繼承系統表亦有死亡之情事,有原告提出之除戶謄 本、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記載可查,又本院依職權查詢上 開當事人之繼承情形,附表一所示被告繼承人並未有拋棄繼 承之情事,是原告請求訴之聲明第一項至第七項所示各繼承 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如主文所示916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辦 理繼承登記,以利分割,揆諸上開說明,即屬正當,應予准 許。
四、再按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應斟酌各共有人之意願、共有物 之性質、使用情形及各共有人分割後所得之利用價值、經濟 效益是否相當而為適當之分配,始能謂為適當而公平。又法 院裁判分割共有物,原則上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以原物 分配如有事實或法律上之困難,以致不能依應有部分為分配 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其餘共有人則受原物分配 者之金錢補償,此觀民法第824條第2項第1款、第3項規定即 明。查,系爭土地現為雜木林,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為鄉 村區、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部分土地 臨苗栗縣頭份市中正二路旁,緊鄰未臨計畫道路之932地號 土地(本院108年度訴字第33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於110年1 2月21日宣判,932地號土地與916地號土地之共有人大部分 相同,兩件被告大部分相同),上有廢棄無用之可拆除廠房 等情,有土地登記謄本、履勘現場筆錄、土地複丈成果圖( 卷三第469頁、第517頁空照圖、第519頁)在卷可稽。而本 件原告主張916地號土地最佳分割方案應為將916地號土地全 部分歸如主文所示第八項㈠至㈧所示之人取得乙節,係因本院 審酌原告、到庭被告就916地號土地之權利範圍,分割意見 (除就道路寬採3米、8米有所爭執外,其餘無爭執),如前 述附表一所示被告除被告甲戌○之訴訟代理人宇○○、乙d○、 乙e○、甲T○之訴訟代理人路春鴻律師、t○○、甲丙○之訴訟代 理人蘇亦洵律師、甲m○、乙l○、乙q○、甲M○、乙G○、乙H○、 乙F○、乙○○○到庭外,其餘被告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



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表示意見,可見其等就原告所 提916地號土地分割方法無特定意見。本院認除主文所示㈠附 圖所示A8部分面積933.21平方公尺,分歸原告乙丑○所有。㈡ 附圖所示B8部分面積390.38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乙e○所有。 ㈢附圖所示C8部分面積390.38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乙d○所有 。㈣附圖所示D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甲T○所 有。㈤附圖所示E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甲Y○ 所有。㈥附圖所示F8部分面積130.13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丙 甲○○所有。㈦附圖G8部分,因共有人甚多,以原物分割方式 分配顯有困難,是附圖G8部分部分若採變價分割方式,可維 持土地之完整,在自由市場競爭下,亦可充分實現系爭土地 之市場價值,且兩造若有取得附圖G8部分土地之意願,仍可 參與買受或於拍定後依相同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是以,本 院於斟酌上情後,認附圖G8部分分割方式採變價分割,並將 變賣所得價金按如附表三所示被告就附圖G8部分土地應有部 分比例分配兩造,符合該分配被告全體共有人之利益,最為 適當。
五、本件916地號土地對於主文第七項所示㈠-㈦項所示分割區塊, 到庭兩造均無爭執,本件有所爭執為主文第八項第㈧共有道 路面積:
  ㈠原告主張3米道路,理由有⑴-⑸項:
   ⑴按「前條建築物之面前道路寬度,除本編第121條及第12 9條另有規定者外,應依下列規定基地臨接二條以上道 路,供特定建築物使用之主要出入口應臨接合於本章規 定寬度之道路:二、其他建築物應臨接寬八公尺以上之 道路。但二款用途以外之建築物臨接之面前道路宽度不 合本章規定者,得按規定寬度自建築線退縮後建築。退 縮地不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且不得於退縮地内建造圍 牆、排水明溝及其他雜項工作物。」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1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定有明文。況依建築設計施工 編第119條係規定,依特定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同, 而分別規定4米、6米、8米、10米道路寬度,而原告並 未提出其興建工廠之計劃設計後向主管機關申請而有需 要8米之道路,已如前述外,復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7 條第7款、第118條第2款之規定:「其他建築物應臨接 寬八公尺以上之道路。但臨接之面前道路寬度不合本章 規定者,得按規定寬度自建築線退縮後建築。」是以, 工廠基地所鄰接之道路寬度如不足8公尺,僅須按規定 寬度自建築線退縮後建築即可,不能以此作為通行之需 求。




   ⑵916地號土地之東方毗鄰大化段929地號土地,且大化段9 29地號土地上有一東北一西南走向之現有最窄處3.5公 尺道路(由108年8月12日頭份地政事務所複丈成果圖所 示A2、B、C、D、土地組成,下稱系爭現有道路),依 原告之分配方案,各土地共有人可逕藉系爭現有道路通 行至聯外苗栗縣縣道124道路,毋須另闢共有之新設道 路,各共有人亦因此可分得更多之土地面積,有利於全 體共有人。
⑶退步言之,分割共有物案件並不為鄰地之通行考量,若 鄰地共有人有通行之需求,則應先與附近土地所有人協 商,協商不成後始為確認通行權之訴訟以保障其權利, 是鄰地通行權應與本件無關。是以縱認為本件須留設共 有道路供通行(假設語氣,非表自認),縱如被告乙d○ 等所主張之方案,亦僅須留設共有道路至「庚」區域得 以對外通行即可,無一路沿929地號土地往南延伸至932 地號土地之必要。
⑷退萬步言,縱認本件分割共有物案件需考量932地號土地 之通行權(假設語氣,非表自認)。袋地通行權之規定 ,旨在解決袋地通行之問題,能否符合建築法規之建築 要求,屬袋地本身所需克服之問題。縱因袋地可為興建 廠房之建築使用,只要使袋地建築能達通常之使用,不 可任意要求擴大通行他人土地範圍。
   ⑸有關分割共有物案件需留設共有道路作為共有人通行 之 情形 ,因共有人需將自己持分之一部保持共有供他共 有人通行,應符合袋地通行權之要件始可為之,本件縱 認確有留設共有道路之必要(假設語氣,非表自認), 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工廠基 地所鄰接之道路寬度如不足8公尺,僅須按規定寬度自 建築線退縮後建築即可,不能以此作為通行寬度之主張 。是被告乙d○等在無任何興建廠房之規劃設計之下,空 言主張其需通行8 公尺寬之道路云云,自不足取,不符 合經濟效益,且非公平。
   ㈡到庭被告主張道路寬8米的理由:
    系爭916號土地為丁種建築用地,申請建築時其聯絡之道    路,須達其建築廠房之用途與基本要求,始得謂為通常 之使用,且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章特定 建築物及其限制第118條第2款、第3款規定,應臨接8公 尺以上私設通路及道路始能指定建築線,興建廠房使用 ,是揆諸最高法院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3號、105 年台上字第1083號、87年度台上字第2247號、85年度台



上字第3141號裁判所示的意見,如採原告主張之分割方 案將路寬規畫為3公尺,勢將因此而不符合指定建築線之 法定要件,致無法達到丁種建築用地之通常使用目的, 其妥適性,自非適當。
  ㈢本院採8米之理由,即附圖所示R8區塊面積774.25平方公 尺,由兩造依附表六所示應有部分比例維持共有。理由如 下:
⑴916地號土地如採3米道路所需使用之面積為290.37平方 公尺、採8米道路所需使用之面積774.25平方公尺,而 原告權利範圍為19152分之5087,其餘均為被告所有即 被告合計權利範圍有19152分之14065;   ⑵採8米路、3米路方案,原告取得A8部分面積分別為933.2 1㎡、1138.86㎡,兩者面積差距205.65㎡,被告兩者差距 在1054.28㎡,被告貢獻道路面積多於原告;   ⑶就原告所分得之A8區塊土地面臨頭份地區主要道路縣124 縣道(即苗栗縣頭份市中正二路),其餘主張變價變賣 分得價金之被告所分得區塊位在內陸沿山坡而上緊接93 2地號土地(本來916地號、932地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要同一日辯論終結,因916地號送達不合法而延展辯論 期日),為提高932、916地號土地變賣價值,916地號 、932地號應同採8米道路,以利土地之使用而提高土地 之變賣價值,此亦因本院採原告見解未囑託鑑價即未採 被告甲丙○主張應經鑑價補償價金之方案,所為公平原 則之適用。認附圖G8分配之土地亦應如同原告所取得A8 、其餘被告所取得之B8、C8、D8、E8、F8可面臨如頭份 地區主要道路縣124縣道之寬度,以彌補兩者的差價。   ⑷另考量緊鄰916地號土地之932地號土地,除原告不同外 ,其餘被告均大致相同,932地號土地也採8米道路,本 件亦應有相同之考量標準。
   ⑸本院以916地號土地位置、地勢、面積、用途、社會環境 等因素綜合判斷,採8米道路,以符合被告所有工業區 之建築用地,而非農用使用之3米道路。R8部分之土地 則維持共有,作為與932地號土地道路之連接使用,以 利開發並提高土地價值。
六、綜上所述,本院綜合斟酌916地號土地經濟效用及全體共有 人之利益,認916地號土地以如主文第八項㈠-㈧項所示之原物 分配如主文分別取得,其中主文第八項㈦G8部分因共有之被 告人數眾多,以變賣分配價金為經濟效益之分割方法。主文 第八項㈧R8部分之土地,採8米路,並維持土地權人共有,作 為道路使用,以利土地開發及提高土地價值而利變賣分配價



金,均如前述,是原告依民法第823條第1項規定,訴請分割 916地號土地,為有理由。經本院斟酌916地號土地之性質及 分割後之經濟效用等情形,認916地號土地之分割方式如主 文第八項㈠-㈧項所示,爰判決如主文第一項至第八項所示。七、末按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 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 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 定有明文 。查本件分割共有物之訴,核其性質屬形成訴訟,法院本不 受原告聲明分割方案之拘束。如准予裁判分割,原告之訴即 為有理由,並無敗訴與否之問題。況兩造本可互換地位,原 告起訴雖於法有據,然被告之應訴乃法律規定所不得不然。 且本件分割結果,兩造均蒙其利。是本件應由兩造分別依附 表七所示系爭土地應有部分比例分擔訴訟費用較符合公平原 則,判決如第九項所示,附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 、第85條第1 項後段。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珈禎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岢禛  
附表一:被告名冊
編號 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地址 1 乙d○ 20年2月2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000號 訴訟代理人 路春鴻律師 2 甲戌○ 76年3月30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鄰○○路000巷00弄00號 訴訟代理人 宇○○ 3 乙e○ 61年7月9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00鄰○○街0巷0○0號4樓 訴訟代理人 乙S○ 路春鴻律師 4 丙甲○○ 50年7月2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路000號 監護人 甲d○ 48年10月2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00鄰○○○路0段00巷0號 5 甲Y○ 74年12月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路000號 6 兼前列丙甲○○、甲Y○共同訴訟代理人 甲T○ 42年7月1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路000號 訴訟代理人 路春鴻律師 7 K○○ 45年2月15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鄰○○路00號 8 A○○ 46年9月1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0鄰○○路00號 9 g○○ 40年8月1日 Z000000000 籍設苗栗縣○○市○○里0鄰○○○路000巷00號 苗栗縣○○市○○里○○00○00號   10 e○○ 43年1月1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街00號 11 f○○ 45年5月1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街0號 12 s○○ 82年1月1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路○段00巷00號 13 t○○ 85年12月1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路○段00巷00號 14 甲辛○ 44年4月18日 Z000000000 高雄市○○區○○里00鄰○○街000號 (遷出國外) 15 甲壬○ 46年12月1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路○段00巷000號 16 a○○ 37年4月18日 Z000000000 臺中市○○區○○里00鄰○○○街000號4樓 17 Y○○ 41年12月13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00鄰○○街000號8樓 籍設臺北市○○區○○里0鄰○○路00巷00弄00號7樓 18 甲M○(甲午○○等人之承當訴訟人) 46年1月1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路0000巷00號 19 甲m○(甲p○○等人之承當訴訟人 47年6月15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20 甲申○ 52年6月22日 Z000000000 臺南市○○區○○里0鄰○○路000巷00號 21 甲癸○ 55年6月15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里6鄰三元二街41巷2號 22-1 甲q○○(甲v○之承受訴訟人) 52年2月8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號 22-2 甲n○(甲v○之承受訴訟人) 75年9月23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號 22-3 甲y○(甲v○之承受訴訟人) 81年10月1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號 23 h○○ 74年2月22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0鄰○○○街00號 24 u○○ 75年4月25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大溪區仁美里15鄰仁美一街39號 25 o○○ 79年4月26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大溪區仁美里15鄰仁美一街39號 26 甲酉○ 52年5月2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號 桃園市○○區○○里00鄰○○路○段000巷00號 27 甲D○ 67年12月3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里6鄰三元二街41巷2號 28 乙壬○(乙C○之承受訴訟人) 49年4月10日 Z000000000 臺北市文山區政大里2鄰萬壽路43之16號 29 乙宙○(乙C○之承受訴訟人) 50年4月23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路000號五樓之1 30 乙玄○(乙C○之承受訴訟人) 51年6月28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桃園區龍岡里16鄰江南十街32巷9號二樓 31 乙B○ 21年5月9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0鄰○○○路00巷0號四樓 32 乙A○ 24年11月30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0鄰○○○路○段000號3樓 33 乙黃○ 27年2月27日 Z000000000 臺北市信義區雙和里19鄰吳興街284巷20弄35號3樓 34 甲r○○ 17年2月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街00巷00○00號 35 乙W○ 43年6月13日 Z000000000 新北市中和區安樂里18鄰宜安路92巷5號3樓 36 乙子○ 68年10月1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0鄰○○路○段000號 37 乙V○ 41年8月22日 Z000000000 苗栗市○○里00鄰○○路0000○0號3樓 38 乙a○ 45年3月16日 Z000000000 苗栗市○○里00鄰○○路0000○0號3樓 39 乙c○ 50年6月16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0鄰○○路00巷0弄0號4樓(退-無此號)(公示送達) 40 乙r○○ 30年2月22日 Z000000000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里20鄰三光北二街27號 41 乙o○ 38年3月2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13鄰中山路200號 42 乙G○ 52年4月5日 Z000000000 基隆市七堵區泰安里21鄰明德二路15之23號十一樓之2 43 乙H○ 58年3月26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13鄰中山路200號 44 乙F○ 60年7月4日 Z000000000 新竹市東區軍功里38鄰建新路56之3號六樓之1 45 乙J○ 52年8月3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號 46 乙O○ 54年8月15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28鄰福安二街51號四樓 47 乙M○ 55年10月16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0鄰○○街00號二十四樓 (遷出國外) 48 乙P○ 58年7月16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0號 49 乙L○ 54年11月7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八德區大竹里15鄰榮興路181巷53號 50 乙K○ 58年4月3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忠孝里11鄰忠孝一路111巷1號 51 乙N○ 55年10月27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八德區大竹里15鄰榮興路181巷55號 52 乙I○ 36年4月24日 Z000000000 臺北市中山區力行里11鄰朱崙街56之1號六樓 53 乙○○○ 30年7月1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14鄰中山路201號 54 乙巳○ 46年3月6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莊敬里6鄰精忠二街18號9樓 55 乙天○ 53年9月2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成功里14鄰永安街418巷1號 56 乙卯○ 49年5月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街00號3樓 57 乙辰○ 51年7月2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成功里12鄰中興路767巷38號 58 乙癸○ 41年11月2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福翠里9鄰田單街30之3號 籍設新北市○○區○○里0鄰○○街00號四樓 59 乙寅○ 68年3月1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福翠里9鄰田單街30之3號 籍設新北市○○區○○里0鄰○○街00號四樓 60 丙庚○ 33年2月29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61 乙申○ 95年5月2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62 乙酉○ 98年9月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63 宙○○(兼上2人法定代理人) 67年7月1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64 乙宇○ 59年9月1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號 65 乙未○ 64年5月4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樹林區三興里2鄰龍興街13巷36號4樓 66 乙地○ 71年6月18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福翠里9鄰田單街30之3號 籍設新北市○○區○○里0鄰○○街00號四樓 67 乙E○○ 22年9月6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號 68 乙Y○○ 31年3月1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南港區合成里1鄰中坡北路30巷9號2樓 69 乙Z○○ 34年7月15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號 70 甲o○○ 29年3月2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街00巷0號 71 甲卯○ 34年2月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0鄰○○路00號 72 甲e○ 34年1月2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4鄰中正二路96巷16號 73 林家妡 (原名林玉慧) 56年4月22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0○○路000號32樓之3 74 甲亥○ 58年4月2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上興里17永愛街66巷33號 75 甲天○ 63年6月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4鄰中正二路96巷16號 76 k○○ 60年11月29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4鄰中正二路96巷16號 77 甲c○ 24年3月1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3鄰中正二路75巷32號 78 徐劉華嬌(暨甲j○之承受訴訟人) 39年4月1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4鄰中正二路35巷1弄8號 79 甲l○ 38年1月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鄰○○00號 80 乙z○○ 18年1月1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鄰○○○○0號 81 甲Z○ 35年2月9日 Z000000000 臺北市信義區松友里8鄰信義路6段76巷8弄10之1號3樓 82 地○○(辰○○之承受訴訟人) 55年7月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0鄰○○路000號4樓(桃園○○○○○○○○○) 籍設桃園市○○區○○里00鄰○○路00巷0弄00號 83 亥○○(辰○○之承受訴訟人) 57年11月25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鄰○○街000巷00弄00號4樓 84 巳○○(辰○○之承受訴訟人) 59年8月24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鄰○○路○段00巷00號之1 85 午○○ 32年3月18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華中里3鄰僑中一街80巷5之3號9樓 86 天○○ 44年1月15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鄰○○街000巷00弄00號4樓 87 B○○(F○○之承受訴訟人) 72年7月6日 Z000000000 嘉義縣○○鄉○鄉村0鄰○○○000號 88 D○○(F○○之承受訴訟人) 74年10月11日 Z000000000 台南市○○區○○里00鄰○○○路00號五樓之6 89 E○○ 51年12月3日 Z000000000 嘉義縣中埔鄉和興村2鄰中山路五段961巷8弄26號 90 G○○ 53年8月21日 Z000000000 嘉義縣○○鄉○鄉村0鄰○○○000號 91 黃○○ 50年7月23日 Z000000000 嘉義縣○○鄉○鄉村0鄰○○○000號 92 乙f○ (受輔助宣告,輔助人乙b○) 23年12月13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里16鄰大興街24巷4弄10號 93 乙T○ 52年3月9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里16鄰大興街24巷4弄10號 94 乙U○ 58年6月24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汐止區東勢里7鄰東勢街76巷51弄10號6樓 95 乙a○ 54年4月18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北投區一德里22鄰大度路3段296巷33弄15號 96 乙b○ 56年9月22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南港區中研里8鄰研究院路2段61巷17號11樓之2 97 戌○○ 34年4月18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鄰○○路00號4樓 98 未○○ 37年7月11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里2鄰福德一路177巷16號2樓 99 酉○○ 47年4月10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區○○里0鄰○○路00號4樓 100 甲t○ 36年9月15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0鄰○○路000號 101 乙X○○ 28年9月9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北區育英里20鄰西門街299巷19號 102 甲x○ 41年8月20日 Z000000000 新竹市東區新興里21鄰明湖路57巷1弄6號3樓 103 甲w○ 47年7月12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鄰○○街00號 104 林為堂 31年10月25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林口區麗林里16鄰文化二路1段68巷8號6樓之2 105 甲丙○ 37年8月15日 Z000000000 新竹縣○○鎮○○里00鄰○○路000巷00弄0號 訴訟代理人 蘇亦洵律師 106 m○○(甲乙○之承受訴訟人) 71年3月16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0鄰○○街00號四樓 107 甲子○(甲乙○之承受訴訟人) 75年1月28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汐止區白雲里21鄰水源路二段36巷27號十樓 108 甲甲○ 48年9月3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樹林區文林里31鄰大安路111巷45號7樓 109 d○○ 39年9月27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新店區永安里4鄰永安街94巷16號5樓 110 丙己○ 35年5月28日 Z000000000 新竹縣竹北市聯興里14鄰溝貝街32巷3號 111 丙丁○ 39年6月2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港嘴里17鄰三民路1段30號8樓 (遷出國外) 112 丙丙○ 41年4月2日 Z000000000 花蓮縣瑞穗鄉瑞祥村8鄰温泉路3段192巷9號 113 丙戊○ 43年8月17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2鄰漢生東路279巷10弄14之1號 114 丙乙○ 37年4月22日 Z000000000 花蓮縣玉里鎮中城里30鄰光復路130號 115 乙v○○ 46年4月10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板橋區宏翠里15鄰長江路1段212號8樓 116 乙w○ 49年10月6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0鄰○○路000號11樓 117 乙x○ 52年1月30日 Z000000000 臺中市○里區○○里00鄰○○街00號 118 甲J○○ 23年10月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1鄰中正二路239號 119 寅○○(z○○之承受訴訟人) 54年5月2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街00號 120 l○○(z○○之承受訴訟人) 79年7月2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街00號 121 v○○(z○○之承受訴訟人) 81年5月1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街00號 122 y○○ 53年5月1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里1鄰中正二路239號 123 甲巳○ 47年3月1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號 124 乙n○○ 49年2月7日 Z000000000 臺南市關廟區深坑里8鄰深坑二街63巷7號 125 甲辰○ 59年5月5日 Z000000000 新竹縣竹東鎮仁愛里21鄰仁愛路373號 126 M○○ 45年5月14日 Z000000000 住桃園市楊梅區瑞溪里5鄰梅獅路2段156巷23號4樓  籍設桃園市平鎮區新英里10鄰新富五街73號八樓 127 N○○ 52年12月3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7號 128 乙m○○ 37年4月5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北投區吉利里1鄰致遠二路88號4樓 129 甲宇○ 42年10月2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平鎮區金星里2鄰中庸路88巷10號 130 r○○ 40年11月1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15號 131 乙R○○ 43年7月31日 Z000000000 新竹縣竹東鎮東寧里1鄰沿河街14巷4號 132 庚○○ 46年4月17日 Z000000000 新北市○○○○里00鄰○○街00巷0號4樓 133 甲未○ 43年4月14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11號 134 甲L○ 44年11月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13號 135 Z○○ 54年3月1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9號 136 n○○ 62年2月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9號 137 甲寅○ 52年8月18日 Z000000000 新竹縣○○鎮○○里0鄰○○街00號 138 甲丁○ 56年2月4日 Z000000000 南投縣鹿谷鄉竹林村10鄰光復路158之1號 臺中市太平區東和里10鄰東村12街8巷2號 139 w○○ 57年7月25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9號 140 j○○ 59年10月1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26鄰新興一街85巷10弄9號 訴訟代理人 乙Q○ 141 甲z○ 31年6月2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內湖區西康里9鄰文湖街21巷17弄8號 142 乙辛○○ 36年2月1日 Z000000000 籍設桃園市中壢區水尾里6鄰永清街372巷17弄92號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里17鄰榮民路222巷24弄27號 143 乙丁○ 61年8月18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水尾里6鄰永清街372巷17弄92號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里17鄰榮民路222巷24弄27號 144 乙戊○ 65年2月19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街00號 桃園市○○區○○里00鄰○○○路0段000號2樓 145 乙丙○ 59年12月24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里0鄰○○路00號2樓 146 乙己○ 37年2月25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內湖區清白里1鄰金湖路43之1號12樓 147 乙甲○ 41年6月27日 Z000000000 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4鄰碇坪路一段82號8樓 148 乙乙○ 44年12月20日 Z000000000 臺北市文山區樟文里13鄰木新路三段280號8樓之6 (遷出國外) 149 甲U○ 16年1月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0 甲i○ 41年6月15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1 甲h○ 46年6月1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2 甲g○ 48年9月29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3 甲a○ 55年1月1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26鄰長春路261巷7號10樓 154 甲b○ 57年4月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5 甲W○ 38年3月15日 Z000000000 新北市土城區廣福里8鄰學府路1段23巷25弄24號2樓 156 甲V○ 39年3月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合興里7鄰信義路504巷31號 157 甲f○ 51年4月2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鎮○○里0鄰○○○00號 158 甲X○ 53年12月19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5鄰大西一街53號 159 乙y○○ 21年6月2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楊梅區光華里19鄰文化街189巷4號 160 乙h○ 51年8月9日 Z000000000 新北市永和區潭墘里11鄰安樂路154巷11號4樓 161 乙k○ 53年3月5日 Z000000000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里40鄰文信路218號11樓之3 162 乙j○ 55年12月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中正區頂東里20鄰晉江街112巷1弄4號3樓 163 乙i○ 63年4月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路000號12樓 164 乙g○ 49年7月2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0鄰○○街00號4樓 (遷出國外) 165 甲戊○ 32年4月5日 Z000000000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1鄰黃帝街259巷9號 166 甲丑○○ 24年7月1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08號 167 V○○ 48年7月6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08號 168 P○○ 50年12月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上埔里19鄰興隆路520號 169 L○○ 45年3月27日 Z000000000 桃園市○鎮區○○里00鄰○○街00號 170 i○○ 46年4月30日 Z000000000 新竹市香山區內湖里15鄰中華路6段459巷4弄13號 171 c○○ 54年5月1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下興里6鄰水源路72巷23號 172 J○○ 86年8月3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20鄰新富三街86號 173 C○○ 81年6月5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6鄰民生街23之1號 174 I○○ 83年4月26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楊梅區員本里20鄰新富三街86號 175 O○○ 52年11月2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8鄰興三街11巷24號 176 S○○ 54年6月15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10號 177 T○○ 57年9月2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10號 178 x○○ 51年1月24日 Z000000000 苗栗市○○里00鄰○○街0巷00號3樓之1 179 甲地○ 56年2月25日 Z000000000 臺中市大里區樹王里12鄰東興路535巷6弄8之6號 180 甲K○○ 30年9月27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12號 181 Q○○ 58年11月11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9鄰興隆路1段17巷26號 182 R○○ 67年8月1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12號 183 甲B○ 54年5月2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上興里10鄰水源路229巷23弄18號 184 甲C○ 55年8月3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楊梅區楊明里22鄰新農街370號2樓 185 甲A○ 57年10月23日 Z000000000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里2鄰新湖路1390巷110號 桃園市○○區○○里0鄰○○0○00號 186 b○○ 62年1月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10鄰興隆路1段17巷112號 187 玄○○(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39年9月6日 Z000000000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15鄰中華路137巷8弄8號7樓 188 甲k○○(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47年7月13日 Z000000000 新竹縣○○鎮○○○路00號 189 乙q○(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48年5月28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路000巷0弄00號 190 乙p○(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50年4月1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路000巷0弄00號 191 甲○○(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52年3月3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路000巷0弄00號 192 乙l○(甲玄○之承受訴訟人) 54年1月10日 Z000000000 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 193 癸○○○ 26年1月1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里2鄰成功路122巷61號 194 乙午○ 39年1月1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區○○里00鄰○○街0號4樓 195 p○○ 38年4月6日 Z000000000 臺北市內湖區安湖里10鄰東湖路113巷91號3樓 196 戊○○ 50年1月1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0號 197 己○○ 52年3月29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0號 198 丁○○ 53年10月28日 Z000000000 苗栗縣○○鄉○○村00鄰○○0號 199 甲u○ 39年11月10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200 甲s○ 72年2月12日 Z000000000 苗栗縣○○市○○里0鄰○○00○0號 201 乙u○(X○○之承受訴訟人) 42年1月22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忠孝里6鄰忠孝路246巷29弄6之4號 202 乙s○(X○○之承受訴訟人) 69年7月22日 Z000000000 新竹市○區○○里00鄰○○路000號19樓之5 203 乙t○(X○○之承受訴訟人) 73年3月29日 Z000000000 桃園市中壢區忠孝里6鄰忠孝路246巷29弄6之4號 附表二:聲明變更
編號 原告聲明 頁碼 1 原聲明(108年3月13日) 一、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甲證3所示:A1部分面積1110.55平方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3177-12平方公尺全部歸被告甲宙○、甲F○、甲H○、甲G○、甲E○、乙d○、甲I○、甲戌○、乙e○、甲T○、丙甲○○、甲Y○、丙○○○、K○○、A○○、U○○、W○○、g○○、e○○、f○○、s○○、t○○、甲己○、甲庚○、甲S○、甲Q○、甲R○、甲P○、甲辛○、甲壬○、a○○、X○○、Y○○、壬○○、子○○、辛○○、丑○○、乙D○○、卯○○、甲N○、甲O○、徐偉駿等人按甲證4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二、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2所示比例負擔。 卷一21頁 2 變更聲明(108年4月16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6所示68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6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6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6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6所示21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6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6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甲證3所示:A1部分面積1110.55平方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3177.12平方公尺全部歸被告乙d○等195人按甲證5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九、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6所示比例負擔。 卷一847頁 3 變更聲明(108年6月6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1所示71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1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1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1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11所示2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11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11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甲證3所示:A1部分面積1110.55平方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3177.12平方公尺全部歸被告乙d○等215人按甲證10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九、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1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4 變更聲明(108年9月19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4所示85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4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4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4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14所示2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14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14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被告甲午○○如甲證14所示等17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E○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8,辦理繼承登記。 九、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甲證13所示:甲部分面積1138.86平方公尺歸原告取得。乙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全部歸被告乙e○取得,丙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丁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己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庚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5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其餘辛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十、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4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5 撤回被告(108年9月19日) 撤回對被告U○○、W○○、甲己○、甲庚○、甲S○、甲Q○、甲R○、甲P○、壬○○、子○○、辛○○、丑○○、乙D○○、甲N○、甲O○、徐偉駿等16人之起訴。 卷二610頁 6 變更聲明(109年8月11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4所示85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4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4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4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14所示2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14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14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被告甲午○○如甲證14所示等17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E○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8,辦理繼承登記。 九、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5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十、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4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7 變更聲明(109年9月3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6所示84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6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6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6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16所示2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16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16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5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十、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6所示比例負擔。 卷四27-28頁 8 變更聲明(109年10月8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7所示86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7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7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7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甲p○○等如甲證17所示2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I○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5472分之30,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戊○○等如甲證17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七、被告甲u○如甲證17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八、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6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十、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7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9 變更聲明(109年12月8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8所示86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8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8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8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戊○○等如甲證18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甲u○如甲證18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七、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6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八、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8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10 變更聲明(110年8月2日)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19所示87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19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玄○等如甲證19所示2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19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戊○○等如甲證19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甲u○如甲證19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七、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為: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公尺歸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Y○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87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八、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19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11 更正聲明 一、被告甲申○等如甲證22所示108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456,辦理繼承登記。 二、被告乙m○○等如甲證22所示40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F○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三、被告甲丑○○等如甲證22所示28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H○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四、被告乙午○等如甲證22所示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甲G○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68分之10,辦理繼承登記。 五、被告戊○○等如甲證22所示3人應就其被繼承人丙○○○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9576分之5,辦理繼承登記。 六、被告甲u○如甲證22所示等2人應就其被繼承人卯○○所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596分之1,辦理繼承登記。 七、兩造共有坐落苗栗縣○○市○○段000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丁種建築用地,面積為4287.67平方公尺)之土地請求准予分割。其分割方法如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109年6月19日頭地二字第1090003777號函附圖(下稱附圖)所示:A1部分面積1138.86平方公尺歸於原告取得,B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e○取得,C1部分面積476.41平方公尺歸被告乙d○取得,D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甲T○取得,E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徐佑偉取得,F1部分面積158.80平方公尺歸被告丙甲○○取得,G1部分面積1429.22平方公尺歸被告甲申○等108人(即被繼承人甲宙○之繼承人)取得。H1部分290.37平方公尺面積由其餘被告按應有部分所示共有比例保持共有。 八、訴訟費用由兩造按甲證22所示比例負擔。 卷○000-000頁 附表三:土地共有人名冊
編號 共有人 權利範圍 1 甲宙○之繼承人 1368分之456 2 甲F○之繼承人 1368分之10 3 甲H○之繼承人 1368分之5 4 甲G○之繼承人 1368分之10 5 乙d○ 9分之1 6 甲戌○ 1368分之5 7 乙e○ 225分之25 8 乙丑○ 19152分之5087 9 甲T○ 27分之1 10 丙甲○○ 27分之1 11 甲Y○ 27分之1 12 丙○○○之繼承人 9576分之5 13 K○○ 19152分之5 14 A○○ 19152分之5 15 g○○ 11172分之1 16 e○○ 11172分之1 17 f○○ 11172分之1 18 s○○ 67032分之5 19 t○○ 67032分之5 20 甲辛○ 1596分之1 21 甲壬○ 1596分之1 22 a○○ 1596分之1 23 X○○之繼承人 1596分之1 24 Y○○ 1596分之1 25 卯○○之繼承人 1596分之1 26 甲M○ 1368分之48 27 甲m○ 5472分之30 附表四:甲宙○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108人即附表一編號20至125)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第二代繼承人 第三代繼承人 第四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甲宙○ 民前00年00月0日生 民國42年4月14日亡 配偶 林劉招娣 民前00年0月00日生 民國35年2月27日亡 配偶 徐金妹 民前00年0月0日生 民國5年8月10日亡 配偶 江富妹 民前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32年8月16日歿 長男 林學淵 民前00年0月00日生 民國25年12月15日亡 配偶 林陳登妹 民國15年3月10日離婚 配偶 林黃全妹 民前00年0月00日生 民國74年1月1日亡 長女 林桂妹(出養) 媳婦仔 林王二妹 (離緣復籍) 庶女 林訪梅 民國14年5月15日 生 民國16年12月23日亡 長男 林為智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80年9月29日亡 養女 甲申○ (原名林銀珠) 民國52年6月22日生 次男林為勇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8年8月10日亡 三女 林訪美(出養) 三男林為銓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1年8月19日亡 配偶 張燕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7年5月19日亡 長女 甲癸○ 民國55年6月15日生 長男 甲v○ 民國47年6月2日生 民國111年8月2日歿 配偶 甲q○○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男 甲n○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甲y○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男 林慶順 民國49年12月8日生 民國80年10月8日亡 配偶 林黃素卿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林志宏 民國71年11月15日生 民國74年3月27日亡 次男 h○○ 民國74年2月22日生 三男 u○○ (原名林志成) 民國75年4月25日生 長女 o○○ 民國79年4月26日生 三男 甲酉○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男 張慶雄 (出養) 五男 甲D○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長女 陳林秋露 民前0年0月00日生 民國34年5月26日亡 配偶 陳阿添 民前00年0月00日生 民國86年4月17日亡 長男 乙C○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11年2月11日歿 配偶 江淑貞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94年10月21日歿 長女 乙壬○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乙宙○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乙玄○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乙B○ 民國21年5月9日生 三男 乙A○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四男 乙黃○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甲r○○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 黃陳淑微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0年9月10日亡 配偶 黃慶壬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86年12月30日亡 長男 乙W○ 民國43年6月13日 長女 陳黃秀枝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99年10月26日亡 配偶 乙戌○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男 乙子○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女 乙V○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乙a○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女 乙c○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乙r○○ (日據手抄本姓名為陳淑珠)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養女 曾陳阿妹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84年5月5日歿 配偶 曾謝華炎 民國0年00月00日生 民國85年11月10日歿 長子 曾木生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85年3月24日歿 配偶 曾蘭英 民國54年1月29日歿 配偶 乙o○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子 乙G○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子 乙H○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F○(原名曾淑惠)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子 曾水生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7年10月31日歿 配偶 曾陳珠妹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99年6月5日歿 長子 乙J○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O○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M○(原名曾淑梅)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三女 乙P○(原名曾淑芬)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子 曾仁生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民國108年1月16日歿 配偶 曾吳吉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9年6月2日歿 長子 乙L○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次子 乙K○(原名曾文彥)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N○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四子 乙I○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子 曾金生(未婚)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105年9月11日歿 長女 乙○○○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庶子 林學瀾 民前0年00月00日生 民前3年10月27日亡 庶子 林學崇 民前0年0月00日生 民前2年9月29日亡 庶女 陳林秋菊 (媳婦仔) 民國0年00月00日生 民國78年12月31日亡 配偶 陳阿日 民國72年4月26日亡 長男 陳清勇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94年7月12日亡 配偶 陳江玉嬌 民國103年8月13日亡 長男 乙巳○ (原名陳浩柏)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乙天○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卯○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 乙辰○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陳清增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96年3月21日亡 配偶 丙庚○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乙亥○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3年10月29日歿 配偶 宙○○ (原名吳幸惠)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乙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乙酉○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乙宇○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未○ (原名陳淑雯)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男 陳清耀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83年5月9日亡 配偶 乙癸○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長男 乙寅○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乙地○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E○○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 乙Y○○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男 乙Z○○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螟蛉子 林學泓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69年11月25日亡 配偶 林張義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0年9月17日亡 長女 甲o○○ 民國29.3.23生 次女 甲卯○ 民國34.2.1生 長男 林為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6年6月14日亡 配偶 甲e○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林玉慧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甲亥○ (原名林玉芬)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甲天○ (原名林玉怡、林憶渝)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子 k○○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過房子 林阿田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5年6月19日亡 養女 徐林有妹 民前0年00月00日生 民國62年12月18日亡 配偶 徐火龍 民前0年00月00日生 民國53年10月7日亡 長男 徐榮華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8年12月17日亡 長女 徐春英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20年6月4日亡 長男 甲c○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徐增榮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1年9月8日亡 配偶 徐劉華嬌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養子 甲j○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111年8月3日歿 三男 甲l○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養女 乙z○○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養女 甲Z○ (原名徐細妹)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養女 林金蘭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14年9月29日亡 庶女 賴葉秋月 (日據手抄姓名林秋月) 民前0年0月00日生 民國29年3月2日亡 配偶賴葉起 民前0年0月00日生 民國90年9月17日亡 養女 賴常子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29年3月15日亡 庶女 林秋霞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81年12月27日亡 配偶 江妙有 民國0年00月00日生 民國77年9月21日亡 長男 辰○○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8年4月24日亡 配偶 江林夏子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3年2月7日亡 長女 地○○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男 亥○○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女 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午○○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男 天○○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江玉英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28年2月3日亡 次女 李申○○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86年6月30日亡 配偶 H○○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108年10月3日亡 長男 F○○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110年2月9日歿 配偶 游美玉(離婚) 長男 B○○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D○○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男 E○○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三男 G○○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李日珍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64年1月9日亡 次女 黃○○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黃江桂英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5年12月28日亡 配偶 乙f○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 106.5.24受輔助宣告裁定,輔助人:乙b○) 長男 乙T○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乙U○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a○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b○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女 戌○○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女 未○○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六女 酉○○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庶女 張秋英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93年1月5日亡 配偶 張建基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77年12月11日亡 長男 甲t○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X○○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 甲x○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甲w○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男 林學淮 民國0年00月0日生 民國50年1月5日亡 配偶 葉鳳英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民國104年11月28日亡 長男 林為堂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男 甲丙○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男 甲乙○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111年2月6日歿 前配偶 蔡雪娥(離婚) 前配偶 吳沂庭(離婚) 長子 甲黃○(拋棄繼承)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子 m○○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甲子○(原名林慧婷)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男 甲甲○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d○○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林秋雪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9年2月6日亡 配偶 謝金來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96年3月14日亡 長男 丙己○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丙丁○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男 丙丙○ 民國00年0月0日生 四男 丙戊○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丙乙○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v○○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乙w○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四女 乙x○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男 林火爐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65年10月11日亡 配偶 甲J○○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長男 z○○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9年1月19日亡 配偶 寅○○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子 l○○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v○○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y○○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甲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n○○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女 林訪千(出養) 四女 甲辰○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附表四之一:甲F○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40人即附表一編號126-165)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第二代繼承人 第三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甲F○ 民前00年0月0日生 民國58年12月25日亡 配偶 林饒招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70年5月19日亡 長男 林香井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4年8月8日亡 配偶 林陳彩蓮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民國96年8月4日亡 長男 M○○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林正雄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5年10月20日亡 三男 N○○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長女 乙m○○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 甲宇○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三女 林春菊(出養) 次男 林香清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52年4月3日亡 配偶 王黃鳳英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4年5月27日亡 長男 林木淦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58年1月20日歿 次男 r○○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長女 乙R○○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庚○○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59年9月21日 三男 林香絖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8年9月28日亡 四男 林香深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45年6月1日亡 配偶 林池粉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8年5月11日亡 長男 甲未○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甲L○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五男 林香城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民國67年8月11日亡 配偶 陳定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6年2月25日亡 長男 Z○○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n○○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甲寅○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甲丁○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女 w○○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女 j○○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長女 莊林星妹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89年12月26日亡 配偶 乙庚○ 民國0年0月0日生 民國91年12月19日亡 長男 甲z○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莊太華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105年4月12日亡 配偶 乙辛○○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男 乙丁○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乙戊○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丙○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三男 乙己○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甲○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乙乙○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女 徐林庚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5年9月22日亡 配偶 甲U○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男 甲i○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甲h○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男 甲g○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男 甲a○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男 甲b○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甲W○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甲V○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女 徐玉窓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45年3月21日亡 四女 甲f○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女 甲X○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三女 乙y○○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四女 林秋菊(出養) 五女 林五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88年9月30日亡 配偶 楊松茂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3年9月27日亡 長男 乙h○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乙k○ 民國00年0月0日生 三男 乙j○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四男 乙i○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乙g○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六女 甲戊○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附表四之二:甲H○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28人即附表一編號166-193)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第二代繼承人 第三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甲H○ 民前0年0月00日生 民國76年1月7日亡 配偶 林張涼妹 民前0年00月00日生 民國70年5月19日亡 長男 林香錫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7年3月18日亡 配偶 甲丑○○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V○○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男 P○○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長女 L○○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i○○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林玉珠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00年0月0日出養 四女 c○○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女 林冬琴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7年2月8日亡 配偶 李興文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J○○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C○○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次女I○○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林香發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94年8月21日亡 配偶 林羅金妹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4年5月4日亡 長男 O○○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男 S○○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男 T○○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x○○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甲地○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男 林香德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7年8月23日亡 配偶 甲K○○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Q○○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次男 R○○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甲B○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女 甲C○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甲A○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四女 b○○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甲玄○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8年10月18日歿 配偶 陳家祥(離婚) 長女 玄○○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長女 甲k○○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五子 乙q○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六子 乙p○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七子 甲○○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三女 乙l○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養女 癸○○○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附表四之三:甲G○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2人即附表一編號194-195)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甲G○ 民國0年0月00日生 民國33年4月12日亡 配偶 林梁素芬 民國0年0月0日生 民國93年7月2日亡 長男 林振漳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29年10月11日亡 次男 林貞夫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民國65年12月17日亡 配偶 乙午○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q○○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民國106年8月23日歿 次女 p○○ 民國00年0月0日生 附表四之四: 丙○○○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3人即附表一編號196-198)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丙○○○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7年5月15日亡 配偶 日進財 民國97年7月27日亡 長男 戊○○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次男 己○○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丁○○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附表四之五:卯○○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2人即附表一編號199-200)
被繼承人 卯○○ 民國00年00月0日生 民國105年3月23日歿 配偶 甲u○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養女 甲s○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附表四之六:X○○之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共3人即附表一編號201-203)
被繼承人 第一代繼承人 被繼承人 X○○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民國109年7月10日歿 配偶 乙u○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女 乙s○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長男 乙t○ 民國00年0月00日生 附表五:原告於108年3月13日起訴
編號 被承受訴訟人 被承當訴訟人 承受訴訟者(編號1-9) 承當訴訟者(編號10-11) 1 乙C○ 111年2月11日歿 乙壬○、乙宙○、乙玄○ 2 辰○○ 108年4月24日歿 地○○、亥○○、巳○○ 3 F○○ 110年2月9日歿 B○○、D○○ 4 甲乙○ 111年2月6日歿 m○○、甲子○ 5 z○○ 109年1月19日歿 寅○○、l○○、v○○ 6 甲玄○ 108年10月18日歿 玄○○、甲k○○、乙q○、乙p○、甲○○、乙l○ 7 X○○ 109年7月10日歿 乙u○、乙s○、乙t○ 8 甲j○ 111年8月3日歿 徐劉華嬌 9 甲v○ 111年8月2日歿 甲q○○、甲n○、甲y○ 10 甲午○○等人 甲M○ 11 甲p○○等人 甲m○ 附表六:R8(774.25㎡)部分兩造應有部分明細表編號 共有人 權利範圍 備註 1 甲申○ 1368分之456 甲宙○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20-125 2 甲癸○ 3 甲q○○ 4 甲n○ 5 甲y○ 6 h○○ 7 u○○ 8 o○○ 9 甲酉○ 10 甲D○ 11 乙壬○ 12 乙宙○ 13 乙玄○ 14 乙B○ 15 乙A○ 16 乙黃○ 17 甲r○○ 18 乙W○ 19 乙子○ 20 乙V○ 21 乙a○ 22 乙c○ 23 乙r○○ 24 乙o○ 25 乙G○ 26 乙H○ 27 乙F○ 28 乙J○ 29 乙O○ 30 乙M○ 31 乙P○ 32 乙L○ 33 乙K○ 34 乙N○ 35 乙I○ 36 乙○○○ 37 乙巳○ 38 乙天○ 39 乙卯○ 40 乙辰○ 41 乙癸○ 42 乙寅○ 43 丙庚○ 44 乙申○ 45 乙酉○ 46 宙○○ 47 乙宇○ 48 乙未○ 49 乙地○ 50 乙E○○ 51 乙Y○○ 52 乙Z○○ 53 甲o○○ 54 甲卯○ 55 甲e○ 56 林家妡 (原名林玉慧) 57 甲亥○ 58 甲天○ 59 k○○ 60 甲c○ 61 徐劉華嬌 62 甲l○ 63 乙z○○ 64 甲Z○ 65 地○○ 66 亥○○ 67 巳○○ 68 午○○ 69 天○○ 70 B○○ 71 D○○ 72 E○○ 73 G○○ 74 黃○○ 75 乙f○ 76 乙T○ 77 乙U○ 78 乙a○ 79 乙b○ 80 戌○○ 81 未○○ 82 酉○○ 83 甲t○ 84 乙X○○ 85 甲x○ 86 甲w○ 87 林為堂 88 甲丙○ 89 m○○ 90 甲子○ 91 甲甲○ 92 d○○ 93 丙己○ 94 丙丁○ 95 丙丙○ 96 丙戊○ 97 丙乙○ 98 乙v○○ 99 乙w○ 100 乙x○ 101 甲J○○ 102 寅○○ 103 l○○ 104 v○○ 105 y○○ 106 甲巳○ 107 乙n○○ 108 甲辰○ 109 M○○ 1368分之10 甲F○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126-165 110 N○○ 111 乙m○○ 112 甲宇○ 113 r○○ 114 乙R○○ 115 庚○○ 116 甲未○ 117 甲L○ 118 Z○○ 119 n○○ 120 甲寅○ 121 甲丁○ 122 w○○ 123 j○○ 124 甲z○ 125 乙辛○○ 126 乙丁○ 127 乙戊○ 128 乙丙○ 129 乙己○ 130 乙甲○ 131 乙乙○ 132 甲U○ 133 甲i○ 134 甲h○ 135 甲g○ 136 甲a○ 137 甲b○ 138 甲W○ 139 甲V○ 140 甲f○ 141 甲X○ 142 乙y○○ 143 乙h○ 144 乙k○ 145 乙j○ 146 乙i○ 147 乙g○ 148 甲戊○ 149 甲丑○○ 1368分之5 甲H○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166-193 150 V○○ 151 P○○ 152 L○○ 153 i○○ 154 c○○ 155 J○○ 156 C○○ 157 I○○ 158 O○○ 159 S○○ 160 T○○ 161 x○○ 162 甲地○ 163 甲K○○ 164 Q○○ 165 R○○ 166 甲B○ 167 甲C○ 168 甲A○ 169 b○○ 170 玄○○ 171 甲k○○ 172 乙q○ 173 乙p○ 174 甲○○ 175 乙l○ 176 癸○○○ 177 乙午○ 1368分之10 甲G○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194-195 178 p○○ 179 乙d○ 9分之1 180 甲戌○ 1368分之5 181 乙e○ 225分之25 182 原告乙丑○ 19152分之5087 183 甲T○ 27分之1 184 丙甲○○ 27分之1 185 甲Y○ 27分之1 186 戊○○ 9576分之5 丙○○○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196-198 187 己○○ 188 丁○○ 189 K○○ 19152分之5 190 A○○ 19152分之5 191 g○○ 11172分之1 192 e○○ 11172分之1 193 f○○ 11172分之1 194 s○○ 67032分之5 195 t○○ 67032分之5 196 甲辛○ 1596分之1 197 甲壬○ 1596分之1 198 a○○ 1596分之1 199 乙u○ 1596分之1 X○○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201-203 200 乙s○ 201 乙t○ 202 Y○○ 1596分之1 203 甲u○ 1596分之1 卯○○之繼承人即附表一編號199-200 204 甲s○ 205 甲M○ 1368分之48 206 甲m○ 5472分之30 附表七:訴訟費用負擔
編號 當事人 訴訟費用負擔比例 1 甲宙○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368分之456 2 甲F○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368分之10 3 甲H○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368分之5 4 甲G○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368分之10 5 乙d○ 9分之1 6 甲戌○ 1368分之5 7 乙e○ 225分之25 8 原告乙丑○ 19152分之5087 9 甲T○ 27分之1 10 丙甲○○ 27分之1 11 甲Y○ 27分之1 12 丙○○○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9576分之5 13 K○○ 19152分之5 14 A○○ 19152分之5 15 g○○ 11172分之1 16 e○○ 11172分之1 17 f○○ 11172分之1 18 s○○ 67032分之5 19 t○○ 67032分之5 20 甲辛○ 1596分之1 21 甲壬○ 1596分之1 22 a○○ 1596分之1 23 X○○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596分之1 24 Y○○ 1596分之1 25 卯○○之繼承人連帶負擔 1596分之1 26 甲M○ 1368分之48 27 甲m○ 5472分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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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