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0年度,129號
HLDV,110,訴,129,2022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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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9號
原 告 徐詩雯

訴訟代理人 邱德儒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楊雅雯
葉一鴻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顏瑞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范坤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胡旭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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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