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沒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1年度,282號
TNDM,111,單聲沒,282,2022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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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單聲沒字第28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蔚洋貿易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琦樺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案件,聲請宣告沒收扣
押物(111年度聲沒字第57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物品,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如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所載。二、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 行為人者,得沒收之」、「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 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 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 ,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及第40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三、經查,被告蔚洋貿易有限公司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案件 ,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偵字第8019號、 第10359號為緩起訴處分,並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檢察長於民國109年6月22日以109年度上職議字第2782號 駁回再議確定,此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及駁回再議處分書各1 份附卷可稽。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物品均為被告所有, 且供本案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犯罪所用之物,亦據被告謝 大洋供承在卷,並有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搜索扣押筆 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在卷可查(參見警卷第199至201 頁);又扣案如附表編號9至13,係被告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之動物用偽藥,為犯罪所生之物,業據被告謝大洋張琦樺 供承在卷,並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 定分所108年10月5日藥檢化字第1082554002號函(參見警卷 第131至147頁)在卷可稽,揆諸前揭規定,聲請人聲請單獨 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所示物品,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第455條之36,刑法第38條第2項 前段、第40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千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黃瓊蘭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1   日附表:  
編號 應沒收物品名稱 數量 1 包裝紙 1箱 2 封口機 1台 3 高速粉碎機 1台 4 包裝用熱風槍 1支 5 塑膠量杯 1個 6 盛皿 1個 7 通用匙 1個 8 電子磅秤 1台 9 翔沛腸道專用治療(粒) 168盒(每盒60粒)、 3箱(共10.7公斤) 10 翔沛腸道專用治療(粉) 36盒 11 體內外蟲錠 195瓶(每瓶150粒) 12 穩得勝2號(膠囊) 23盒(每盒80粒)、 38盒(每盒25粒)、 1箱(共5,000粒) 13 穩得勝2號(粉) 5箱(共51.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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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蔚洋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