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247號原 告 侯巖山 法定代理人 侯子怡 訴訟代理人 胡高誠律師被 告 侯謝真美訴訟代理人 黃燦堂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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