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參與訴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1年度,900號
CTDM,111,聲,900,20220823,1

1/1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900號
聲 請 人 張宮銘
被 告 以羅欣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陸威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以羅欣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銀行法等案件(110年度金訴字第165號),聲請訴訟參與,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稱:聲請人為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65號案件之 被害人之一,因無該案件之起訴書,無法求償,請求准予參 與訴訟等語。
二、按下列犯罪之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 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本案訴訟:、因故意、過 失犯罪行為而致人於死或致重傷之罪。、刑法第231條、第 231條之1、第232條、第233條、第240條、第241條、第242 條、第243條、第271條第1項、第2項、第272條、第273條、 第275條第1項至第3項、第278條第1項、第3項、第280條、 第286條第1項、第2項、第291條、第296條、第296條之1、 第297條、第298條、第299條、第300條、第328條第1項、第 2項、第4項、第329條、第330條、第332條第1項、第2項第1 款、第3款、第4款、第333條第1項、第2項、第334條第1項 、第2項第1款、第3款、第4款、第347條第1項、第3項、第3 48條第1項、第2項第2款之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 第1項所定之罪。、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至第34條、第36 條之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至第35條、 第36條第1項至第5項、第37條第1項之罪,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8第1項定有明文;又法院對於前開訴訟參與之聲請, 認為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者,應以裁定駁回 之,且該裁定不得抗告,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0第1項前段 、第4項分別亦有明文。
三、經查,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65號刑事案件中,經檢察官提 起公訴之被告等人所涉犯之罪名為銀行法第125條、第127條 之4第1項、刑法第339條、第339條之4等罪名,均非屬刑事 訴訟法第455條之38第1項所列舉得聲請訴訟參與之案件類型 ,且聲請人亦非該刑事案件起訴書所列之犯罪被害人,則聲 請人聲請參與本案訴訟,於法無據,礙難准許,應予駁回。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0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周佑倫
法 官 黄筠雅
法 官 林新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獻立

1/1頁


參考資料
以羅欣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