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2145號
TYDV,111,司票,2145,2022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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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2145號
聲 請 人 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陳鳳龍
非訟代理人 劉柏志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楊英如采都造型美髮院鄭璁隸間請求本
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相對人鄭璁隸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
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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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