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11年度,282號
SCDV,111,監宣,282,2022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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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監宣字第282號
聲 請 人 徐玉容

相 對 人 李坤松



關 係 人 李永華

李永隆

李永慶

李淑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宣告李坤松(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選定徐玉容(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三、指定李永華(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 00000000號)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四、聲請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相對人之配偶,相對人於民國111 年1月13日起,因食道重建腦缺氧之原因,雖送醫診治仍不 見起色,近日甚且已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 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爰 依法聲請宣告相對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請指定聲請人為 其監護人,另指定關係人李永華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 語。並提出同意書、親屬系統表、戶籍謄本、中國醫藥大學 新竹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等件為證。
二、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 、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民法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三、查本件聲請人為相對人之妻子,有戶籍謄本及親屬系統表附



卷可憑,聲請人為有權提起本件聲請之人,堪可認定。本件 經與聲請人電話聯繫,聲請人稱:相對人目前住在新仁醫院 ,沒有口語能力等語,有本院111年7月13日公務電話紀錄在 卷,並有上揭診斷證明書可稽,核屬家事事件法第167條第1 項但書規定之法院無訊問之必要,爰逕由鑑定人就應受監護 宣告之人之精神或心智狀況予以鑑定(司法院民國108年5月 3日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080012322號函參照)。又本院委由 鑑定人即林正修診所林正修醫師於111年7月22日在新仁醫院 5樓呼吸照護病房內就相對人之現況所為之鑑定結果認略以 :相對人為糖尿病、下咽癌、呼吸衰竭合併呼吸器依賴及缺 氧性腦病變,造成器質性腦病變。相對人於鑑定過程中,意 識不清,對於鑑定人員的問題沒有語言回答,語言及認知功 能明顯退化。綜合相對人的精神狀態,日常生活功能,家庭 事務及財務處理能力,研判目前相對人因精神障礙(器質性 腦病變),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建議為監護之 宣告等語,有該診所111年7月25日家鑑111066號函暨精神鑑 定報告書附卷為憑,並有聲請人提出之上揭診斷證明書可依 ,堪認相對人因上開精神障礙之故,致不能為意思表示、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至明。從而,聲請 人聲請宣告相對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
四、次按,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 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 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 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民 法第1110條、第1111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聲請人為相對人 之妻子,兩人育有4名子女即關係人李永隆(長男)、李永 慶(次男)、李永華(三男)、李淑惠(長女),聲請人願 任相對人之監護人、關係人李永華願任相對人之會同開具財 產清冊之人,關係人李永隆李永慶李淑惠均表明同意之 意,本件係有一棟房子要都更,要辦理相對人之印鑑證明而 提出聲請等情,業經聲請人及關係人李永華等人於本院訊問 時陳述明確(見本院111年8月17日訊問筆錄),並有上揭同 意書在卷可憑。參酌上情,本院認由聲請人任相對人之監護 人、關係人李永華任相對人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較 符合相對人之最佳利益,爰選定聲請人為相對人之監護人, 並指定關係人李永華任相對人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以 維護相對人之利益。又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099條、 第1099條之1規定,於監護開始時,監護人對於受監護宣告 人之財產,應會同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於2個月內開具財



產清冊,並陳報法院,於開具完成並陳報法院前,監護人對 於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併此敘 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林建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林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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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