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625號
原 告 楊世權
被 告 林業庭
(現於法務部○○○○○○○○附設勒戒 所觀察勒戒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62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查其內容繁雜,非
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
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美盈
法 官 李建慶
法 官 蔡玉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李念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