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消債更字第351號
聲 請 人 郭稔齊即郭子瑄
代 理 人 潘心瑀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惠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沂㐵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5,100元(依聲請人陳報 之債權人為9人,連同債務人,合計10人,暫以每人10份, 每份51元計算,合計為5,100元),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 費時,退費之帳戶(限聲請人個人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 本)。
二、請補正提出聲請人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請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說明債務發生原因、為 何積欠債務(即具體說明何謂入不敷出、生活所需?)。並 提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為何?並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
四、財產目錄狀況:
㈠請補正說明聲請人有無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 、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各類財產? 又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2 年即自民國109年5月5日起迄 今,期間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如有,應詳述其原因情事, 據實向法院陳報,即就上開財產之有償、無償(原始或繼受
)取得、移轉予他人、變更或設定負擔等事實或法律行為致 生權利得、喪、變更之情形。並請提出清晰之全國財產稅總 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到院。
㈡請說明聲請人是否曾「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人」投保? 若有,請提出聲請人所有保險單(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 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並敘明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每期保費金額、有無曾以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 ,以及若終止該等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各為若干?暨提 出繳交保費單據及保險契約影本。聲請人並請向中華民國人 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市○○路000號5樓)申請 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 險投保紀錄,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文件後,再予一併 陳報本院。
五、請聲請人陳報聲請本件更生前2 年內收入數額、原因及種類 ,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㈠所謂收入係指基本薪資、工資、佣金、獎金、津貼、年金、 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政府補助 金、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數額 。
㈡請聲請人補正說明聲請人「目前」之各項收入及工作情形( 包括工作地點、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內容、職稱、負責人姓 名等)。有無其他兼職收入?如有,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薪資單、薪資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等;若為打零工或現 金領取方式者,亦應提出薪資袋及雇主出具之員工在職薪資 證明書、雇主聯絡電話等,切勿省略、遺漏記載。若無工作 ,並請說明無工作之原因。請補正提出聲請人之110年度綜 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㈢請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等親屬有無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 租屋津貼補助、低收入戶補助、老年津貼、國民年金、育兒 津貼、身心障礙補助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請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領取明細,例如存摺封面暨內頁等據實 向法院陳報。此外,聲請人自聲請本件更生前2 年即自109 年5月5日至今,有無接受家屬扶養或親友資助必要生活支出 費用?如有,請敘明詳細情形(每月或每週或不定時、每期 金額多寡等),並提出該名家屬或親友之聯絡方式(姓名、 住址、電話)、聲請人接受資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等據實向法 院陳報。
六、請聲請人陳報聲請本件更生前2 年內之必要支出數額、原因 及種類,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㈠所謂必要支出係指包括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稅
賦開支、全民健保、勞保、農保、漁保、公保、學生平安保 險或其他支出在內之所有必要支出數額。
㈡請聲請人說明目前係與何人同住?是否得分擔家庭必要生活 費用支出(如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家用雜支)?每人 分擔比例為何?如無法分擔,亦請敘明原因理由。 ㈢請就聲請人所陳報每月必要支出費用提出最近4至6 個月以上 之帳單明細。請說明膳食費用9,000元、家用能源支出5,500 元至6,600元、家用雜支3,000元之必要性,並說明支出金額 為何較一般常人高。
七、請說明聲請人之家庭親屬狀況,有無依法應受聲請人扶養之 人,及依法應負扶養聲請人義務之人?請提出受扶養人之全 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109、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 類所得資料清單,並請說明受扶養人有幾名扶養義務人及有 何受聲請人扶養之必要。
八、更生清償方案為更生程序得否進行之重要依據,請釋明聲請 人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將以何種經濟來源支應每月 應繳金額及其必要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