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等為請求確認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事件,認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928號民事裁定,有牴觸民法第6條及憲法第143條之疑義,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聲請為宣告違憲之判決案
(),憲裁字,111年度,952號
JCCC,111,憲裁,952,2022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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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