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管理費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字,111年度,931號
KSEV,111,雄小,931,20220721,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雄小字第931號
原 告 亞洲總匯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周念雲
訴訟代理人 孫添吉
黃宗儒
被 告 鄧欽哲
鄧蔡梅

鄧欽鴻
鄧俐娜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1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1  日             書 記 官 羅崔萍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