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349號
TCDV,111,除,349,2022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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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349號
聲 請 人 郭月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49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婉昀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王嘉仁
                
股票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00034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欣榮配管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7-NE0000000 至 107-NE0000000 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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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欣榮配管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