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1年度,2345號
TCDM,111,聲,2345,20220729,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345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賴佳妤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1年度執聲字第171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賴佳妤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賴佳妤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 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 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 其應執行者: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 ,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 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 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 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 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 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 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 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 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亦有明文規定。 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 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 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 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 ,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有二 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 ,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 80年台非字第473號判例、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參 照)。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賴佳妤因詐欺等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下稱臺北地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 案,且經受刑人向檢察官聲請就附表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 刑,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各1份可資憑考。其中如附表編號1 、4至6所示之各罪,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4587號裁定應執 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如附表編號2至3所示之各罪,經臺 北地院110年度審訴字第508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 定,如附表編號7至9所示之各罪,經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3 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等情,有該等裁判書與 前揭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是依前開說明 ,本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就附表所示之各罪再為定應執行 刑之裁定時,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法律之外部界限 ,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9所示各罪宣告有期徒刑之總和, 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各罪已定應執行之 刑度之總和。是經審核上開各節,併衡酌受刑人之前科素行 、所犯各罪態樣均為加重詐欺取財罪(既、未遂)、犯罪情 節大致相同、各罪時間與空間之密接程度、均為財產法益之 犯罪態樣、所犯之罪數,及實現刑罰經濟功能之相關刑事政 策、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爰裁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 。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 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路逸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黃于娟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共2罪) 犯罪日期 109年5月19日至同年6月3日 110年6月1日至同年月4日、 110年6月2日至同年月4日 110年6月5日、 110年6月4日至同年月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34205號 臺北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22215號 臺北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22215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207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508號 判決日期 110年5月19日 110年10月18日 110年10月1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207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508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50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7月26日 110年11月22日 110年11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9916號(編號1、4至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5480號(編號2、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5480號(編號2、3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編號 4 5 6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110年6月10日至同年月15日、 109年6月15日 109年6月13日至同年月15日 109年6月15日至同年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21372號 臺中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21372號 臺中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21372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判決日期 110年8月25日 110年8月25日 110年8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80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0年12月2日 110年12月2日 110年12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14103號(編號1、4至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14103號(編號1、4至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執字第14103號(編號1、4至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編號 7 8 9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10年6月13日至同年月15日 110年6月15日 110年6月12日至同年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6990號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6990號 臺中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6990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判決日期 111年4月28日 111年4月28日 111年4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32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1年5月24日 111年5月24日 111年5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中地檢署111年度執字第6992號(編號7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1年度執字第6992號(編號7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臺中地檢署111年度執字第6992號(編號7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