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1年度,1414號
TCDM,111,聲,1414,20220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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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1414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鄭宏哲




選任辯護人 顏 寧律師
房佑璟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111年度執聲字第10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鄭宏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各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鄭宏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 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㈠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㈡得易 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㈢得易服社會勞動之 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 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 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 ,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 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 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 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定應執行刑 ,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 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 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保 障更加周全(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參 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 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 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 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而受刑人所犯如附 表編號1至5所示之罪,固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6 至8所示之罪,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然受刑人已請求檢



察官就如附表所示之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 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 表1份附卷足憑,從而,檢察官經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定其 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復經受刑人及辯護人 於本院訊問時表示希望從輕量刑等情,再參酌受刑人所犯如 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時間間隔、侵害法益,暨考量各 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罪責原則及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等情 ,依限制加重原則,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林依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 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9  日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9年10月29日 109年10月13日(聲請書誤載為109年10月2 3日) 109年6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毒偵字第373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毒偵字第412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毒偵字第330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3468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109號 109年度易字第2844號 判決日期 110年1月7日 110年1月25日 109年12月1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中簡字第3468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109號 109年度易字第284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2月17日 110年3月16日 109年12月15日 (聲請書誤載為110年2月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809號(編號1至4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179號裁定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079號(編號1至4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179號裁定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546號(編號1至4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179號裁定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年4月 (共2罪) 犯罪日期 109年11月9日 109年3月初 ①109年8月24日 ②109年9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毒偵字第402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3415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3415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479號(聲請書誤載為109年度中簡字第479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判決日期 110年3月22日 110年10月26日 110年10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中簡字第479號(聲請書誤載為109年度中簡字第479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4月22日 111年2月15日 111年2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111號(編號1至4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179號裁定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3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36號(編號6至8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編號 7 8 (以下空白)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2年 犯罪日期 109年9月1日 109年9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3415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3415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6日 110年10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110年度訴字第72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2月15日 111年2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36號(編號6至8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36號(編號6至8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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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