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延長羈押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抗字,111年度,854號
TPHM,111,抗,854,2022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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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抗字第854號
抗 告 人
即 被 告 黃永竣




選任辯護人 王仕為律師
楊文瑞律師
上列抗告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延長羈押裁定(110年度原訴
字第13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抗告人即被告黃永竣(下稱被告)因違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審法院訊問後,認被告涉犯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罪、懲治走 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 大,被告固坦承犯行,惟被告就其本身涉案程度及情節,所 供前後反覆,且與其餘共犯之證述有所出入,參以本案涉案 人數眾多,且刑責甚重,有事實足認被告恐有為規避本身及 其他共犯之重刑,而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 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羈押原因,兼衡被告所涉犯罪類 型、刑度輕重、對社會治安之危害程度,暨被告本身受羈押 之人身自由受妨害程度,及前開羈押原因無從以具保、責付 或限制住居之替代手段防免等情,認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在 ,爰依法自111年5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等語。二、抗告意旨略以:原裁定以涉案人數眾多、或本案重罪作為羈 押之理由,無異於只要被告涉犯重罪即可羈押,而本案被告 業已坦認犯行,並無任何客觀事證可證被告有串證之虞,況 被告僅認識本案共同被告林洊睿唐迎彬,並不認識其他人 等,無聯繫方式,又本案相關證物均已扣押,被告亦已完成 原審中具結作證,當無勾串證人之可能及必要;另被告有固 定住居所,且自偵辦以來,積極配合警方辦案,家中尚有母 親、未婚妻,案發前有正當工作及收入,實無逃亡之可能, 請求撤銷原裁定等語。
三、按羈押之目的,在於確保刑事偵查、審判程序之完成及刑事 執行之保全,被告究竟有無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條之



1 所規定之羈押要件情形,應否羈押,以及羈押後其羈押原 因是否仍然存在,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事實審法院本得斟 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形而為認定,故受羈押之被告 除確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所列情形之一者外,其應否羈押 或延長羈押,事實審法院自有認定裁量之權,苟無濫用其權 限之情形,即不得任意指為違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 第1498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被告經原審訊問後坦認犯行,並有證人林洊睿、唐迎 彬、莫克蘇柏恩等人之證述、相關通訊內容截圖、財政部 關務署臺北關之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毒品鑑定書、蒐 證照片、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等在卷可查,足認 被告所涉上開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而被告於本案所涉犯之 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乃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被告犯罪嫌疑既屬重大,且運輸之第三級毒品重量甚鉅,堪 認被告所涉刑責非輕,依通常趨吉避凶、不甘受罰之人性, 被告為求脫免、規避刑責而逃亡之可能性,本屬極高,自有 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參以本案乃是運輸大量第三級毒 品入境,顯見本案涉案人士與境外不法集團有相當接觸,尚 存有涉外因素,縱被告有固定住居所、正當工作、有親人需 扶養,亦無礙於其為前揭因素於國內、外逃亡以阻礙司法程 序進行之高度可能。再者,被告於偵查初期矢口否認犯行, 於原審雖坦認犯行,但對於主觀上是否已預見本案運輸之物 品乃毒品一節,於原審審理中仍供證反覆,且就本身涉案情 節、程度與卷存相關證人證述、通訊內容截圖有所出入,已 徵被告實存有避重就輕、刻意隱瞞之處,而本案尚未經原審 判決,被告與相關共犯林洊睿唐迎彬間尚有聯絡本案案情 之可能,衡以共犯間具有利害關係,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詞 、互為維護之高度可能性,倘予被告具保、責付在外,實難 避免藉由各種隱蔽手段與其他共犯等證人相互勾串之風險。 準此,原審訊問後,認被告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並 權衡本案情節、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維護 、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後,為延長羈押之裁定 ,經核其所為之裁量及判斷,並無不合。
五、綜上,原審斟酌全案相關事證暨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 事,認被告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予以 裁定延長羈押2月,核無違誤。被告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 ,要係對於原審法院審酌羈押時得裁量、判斷之職權行使, 再事爭執,尚不足以推翻原羈押裁定之適法性,揆諸前揭說 明,本件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8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芃宇
法 官 陳勇松
法 官 陳俞伶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 朱家麒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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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