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7號
TTDV,111,除,7,2022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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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7號
聲 請 人 鄭金春
訴訟代理人 吳佳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6月7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人主張如附表所示股票,不慎遺失,業據其提出創立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2月11日創立股字第110121101號 函(掛失登記通知函)、印鑑掛失申請書、股票掛失申請書 及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南王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等件影本為證,應可信實。
二、聲請人前聲請公示催告,業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4號 裁定公示催告,並於111年1月3日公告登載在案,上開公示 催告裁定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1年4月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鼎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劉雅文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創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0000至 95-ND-0000000。 450張。 45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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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創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