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11年度,260號
TPDV,111,簡上,260,2022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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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簡上字第260號
上 訴 人 李民貴
被 上訴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1年3月15
日本院簡易庭111年度北簡字第3251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
院不經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本院簡易庭。
事實及理由
一、上訴人主張略以:
 ⒈上訴人前經訴外人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訴外 人於外島工作之際,聲請支付命令並據以對上訴人強制執行 ,執行金額約為1,300,000元整。
 ⒉上訴人今又知悉被上訴人持本院民國100年1月31日北院木100 司執荒字第8714號債權憑證(原執行名義為本院99年度司促 字第23905號支付命令,下稱系爭支付命令)向本院聲請對上 訴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並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執字第16915 號清償債務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強制執行事件)受理。惟上 訴人從未辦理被上訴人發行之信用卡,且被上訴人除系爭支 付命令外,並未提出信用卡申請書、帳務明細等資料以證明 其債權之存在,是被上訴人之債權是否存在應有所疑義。 ⒊準此,本院99年至103年間,於未送達上訴人本人,且一庭未 開之情形下,就判定上訴人積欠債務,應非公允,從而,原 審駁回上訴人有關撤銷系爭強制執行事件執行程序之請求, 於法應有未洽,爰提起上訴以求救濟等語。並聲明:原裁定 (實為判決)廢棄。
二、原審以系爭支付命令依修正前之民事訴訟法第521條之規定 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為由,認上訴人之訴違反強制執行法 第14條之1之規定,而依強制執行法第249條第2項之規定, 不經言詞辯論駁回上訴人之訴。
三、按第一審之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者,第二審法院得廢棄原 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但以因維持審級制度認為必 要時為限;又上開第二審法院之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第453條定有明文,前開規定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之規定,於簡易訴訟之第二審程 序準用之。次按所謂訴訟程序有重大之瑕疵者,係指第一審 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其違背與判決內容有因果關係,或因



訴訟程序違背規定,不適於為第二審辯論及判決之基礎者而 言。所謂因維持審級制度之必要,係指當事人於第一審之審 級利益被剝奪,致受不利之判決,須發回原法院以回復其審 級利益而言。再按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所謂法律上顯無 理由者,係指原告所表明之起訴事實,不經調查即可認定在 法律上顯無理由而不能獲得勝訴之判決者,始足當之。若就 原告所主張之事實,仍須調查證據,方能判斷有無理由者, 即非所謂顯無理由,此有最高法院69年台上字第42號判決、 88年度台上字第634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經查,支付命令依104年7月1日修正前之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第1項規定,雖確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惟按支付命令確 定力及執行力之發生,應以支付命令經合法送達予債務人, 且債務人於收受後未於2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者為限, 此觀修正前之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1項規定。是以,倘支付 命令未經合法送達予債務人,則法定之20日之不變期間即無 從起算,該支付命令即難認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揆諸 前開說明,上訴人於原審起訴時,既已陳明:「因工作地點 本人不在臺灣」、「本人無應訊且一庭出來辯論都沒有」等 語,則系爭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被告、是否已生與確定判 決同一效力等情,即非屬無疑,自有待法院行使闡明權並調 查相關事證後,始得判定之。從而,原審逕以系爭支付命令 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為由,認上訴人之訴違反強制執行法 第14條之1之規定,而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之規定不 經言詞辯論逕行駁回上訴人之訴,尚嫌速斷,程序上應有重 大之瑕疵。
五、綜上所述,本件原審之訴訟程序應有重大之瑕疵,詳如上述 ;又上訴人已明確請求本院廢棄原判決,是本件應難認有經 兩造合意而得由本院自為實體裁判之情事。準此,為維持審 級制度及保障當事人之程序權,本件自有發回原審更為裁判 之必要,從而,上訴人執此指摘原判決有所不當,求予廢棄 ,為有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由本院將原判決廢棄,發回 本院簡易庭更為適法之處理。
六、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準 用第451條第1項、第453條等規定,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 法 官 林鈺琅
法 官 林怡君
法 官 陳雅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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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