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663號原 告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乙○○訴訟代理人 王鵬瑜律師 甲○○上 一 人複 代 理人 蔡雅惠律師被 告 丙○○訴訟代理人 許美麗律師 王彩又律師 李明仙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股份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許麗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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