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10年度,231號
SCDV,110,重訴,231,2022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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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231號
原 告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法定代理人 王永壯
訴訟代理人 李育錚律師
蔡宜靜律師
被 告 豪威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當豪

訴訟代理人 陳麗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劉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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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豪威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