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513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彭焜亮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1年度執聲字第3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彭焜亮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彭焜亮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 判決確定如附表(聲請書附表業經本院更正,詳如本件附表 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二、經查
㈠、本件受刑人彭焜亮前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已分別確定在案 等情,有本院109年度易字第649號刑事宣示判決筆錄、109 年度易字第573號刑事判決書、109年度易字第869號刑事宣 示判決筆錄、110年度易字第86號刑事判決書、110年度竹簡 字第487號刑事簡易判決書、110年度訴字第464號及110年度 易字第596號刑事判決書、110年度竹簡字第838號刑事簡易 判決書、111年度竹簡字第49號刑事簡易判決書、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刑事判決書、110年度苗 簡字第688號刑事簡易判決書、110年度易字第335號刑事判 決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160號刑事判決書 、110年度審易字第302號刑事判決書、109年度桃簡字第126 6號刑事簡易判決書、109年度簡上字第765號刑事判決書及 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按。其中附表編 號1、2部分,業經本院以109年度易字第649號刑事判決定應 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附表編號4、5部分,業經本院以109 年度易字第869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月確定; 附表編號7至9部分,業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以109年度易字 第580、673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確定;附 表編號11部分,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10年度審易字第1 60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確定;附表編號15、16 部分,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9年度桃簡字第1266號刑 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又25日,後經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以109年度簡上字第765號判決上訴駁回而確定;附表編號
17至20部分、附表編號21至23部分,分別業經本院以110年 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 期徒刑2年10月、2年確定;附表編號25、26部分,業經臺灣 苗栗地方法院以110年度易字第335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 徒刑1年確定;附表編號28、29部分,業經本院以111年度竹 簡字第49號刑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亦有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佐。雖附表編號1、2、6、1 3至16、21至24、27至29與附表編號3至5、7至12、17至20、 25、26所示之罪分別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依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原不得就編號 1、2、6、13至16、21至24、27至29與附表編號3至5、7至12 、17至20、25、26所示之罪刑定應執行刑,須經受刑人請求 檢察官聲請,始得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 刑。
㈡、嗣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詢問受刑人之意願,受刑人 表明願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受刑人定執行刑或易科罰金意願回覆表1份在卷可稽 。茲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合於刑法 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 行之刑,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均為竊盜罪,侵害不同法益,造 成眾多被害人受有損害,衡酌其所犯之罪之類型、可非難程 度、各罪之行為時間、犯罪情節、態樣,所反映之受刑人之 人格特性、對受刑人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犯罪預防等情狀等 情,為整體非難之評價,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㈢、至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受刑人定執行刑或易科罰金意願回覆 表關於「符合數罪併罰案件編號11之罪刑欄」部分,雖誤載 為「6月、4月又25日」,而應更正為「6月、4月又29日」; 「符合數罪併罰案件編號15、16之案號欄」部分,雖誤載為 「111執554號、111執555號」,而應更正為「111執555號、 111執554號」,惟受刑人已於民國111年4月29日在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受刑人定執行刑或易科罰金意願回覆表之勾選欄 內勾選「是」(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亦不撤回 聲請1.不聲請易科罰金、2.不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於其上 簽名蓋指印,此有上開回覆表1紙附卷可參,自不因上揭誤 載而影響本件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之效力 ,併予敘明。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 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7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哲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胡家寧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共2罪),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共2罪),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10月 犯罪日期 ①109年5月30日 凌晨2時25分許 ②109年5月30日 凌晨3時59分許 ①109年5月30日 凌晨2時33分許 ②109年5月30日 凌晨4時4分許 109年2月19日 上午9時8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8284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8284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2440、2669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 649號 109年度易字第 649號 109年度易字第 573號 判決日期 109年12月21日 109年12月21日 110年2月1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 649號 109年度易字第 649號 109年度易字第 573號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21日 109年12月21日 110年3月15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16號,編號1至2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刑期自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 (已執行完畢)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459號,刑期自113年4月27日至114年2月26日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9年6月12日 凌晨3時至4時許 109年6月7日 凌晨2時至3時許 109年5月11日 晚間10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0031、1035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0031、10357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0031、1035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判決日期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109年度易字第869號 確定日期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29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204號,編號4至5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月,刑期自114年9月27日至115年10月26日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205號,刑期自115年10月27日至116年3月26日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8月 (共2罪)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09年6月6日 凌晨2時25分許 ①109年1月19日 凌晨3時26分許 ②109年1月22日 凌晨3時47分許 109年1月27日 凌晨3時46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2772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2772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2772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判決日期 109年12月17日 109年12月17日 109年12月1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109年度易字第580、673號 確定日期 110年4月6日 110年4月6日 110年4月6日 備 註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817號,編號7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刑期自111年4月16日至113年3月15日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共2罪)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09年5月31日 凌晨4時40分許 109年4月26日 上午11時31分許 109年9月26日 清晨某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040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2747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3559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86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 160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 302號 判決日期 110年3月18日 110年4月23日 110年4月2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86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 160號 110年度審易字第 302號 確定日期 110年4月19日 110年5月25日 110年5月25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2203號,刑期自114年2月27日至114年9月26日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881號,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刑期自116年3月27日至116年12月26日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879號,刑期自116年12月27日至117年7月26日
編號 13 14 15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9年10月14日 凌晨3時30分許 109年9月27日 凌晨某時許 108年12月15日 凌晨0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 5894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 2193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7991、1068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竹簡字第 487號 110年度苗簡字第 688號 109年度簡上訴字第765號 判決日期 110年6月22日 110年10月25日 110年12月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竹簡字第 487號 110年度苗簡字第 688號 109年度簡上字第 765號 確定日期 110年7月26日 110年12月6日 110年12月9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3408號,刑期自117年7月27日至117年11月26日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72號,刑期自122年9月27日至122年12月26日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569號,編號15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又25日,刑期自123年9月27日至124年8月20日
編號 16 17 18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又29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8年12月23日 上午9時許 109年12月1日 下午5時許 109年12月14日 凌晨2時10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7991、10685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簡上字第 765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判決日期 110年12月9日 110年10月27日 110年10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簡上字第 765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確定日期 110年12月9日 110年12月22日 110年12月22日 備 註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569號,編號15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又25日,刑期自123年9月27日至124年8月20日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34號,編號17至20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刑期自117年11月27日至120年9月26日
編號 19 20 21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共2罪) 有期徒刑7月 (共2罪)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①109年5月5日 凌晨4時59分許 ②109年12月13日 上午6時12分許 109年11月11日 凌晨2時10分許 109年11月26日 下午5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7日 110年10月27日 110年10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確定日期 110年12月22日 110年12月22日 110年12月22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34號,編號17至20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刑期自117年11月27日至120年9月26日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35號,編號21至23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120年9月27日至122年9月26日
編號 22 23 24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共2罪),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共8罪),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①109年11月11日 凌晨0時至1時許間之某時許 ②109年11月11日 凌晨3時2分許 ①109年6月15日 某時許 ②109年6月16日 凌晨1時55分許 ③109年11月11日 凌晨1時52分許 ④109年11月22日 晚間10時許 ⑤109年11月27日 上午10時42分許 ⑥109年12月1日 某時許 ⑦109年12月13日 上午6時12分前之同日某時許 ⑧109年12月13日 某時許 109年11月23日 晚間8時25分前 之同日某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11808號等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 2842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竹簡字第838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7日 110年10月27日 110年11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訴字第464號、110年度易字第596號 110年度竹簡字第838號 確定日期 110年12月22日 110年12月22日 111年1月11日 備 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35號,編號21至23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120年9月27日至122年9月26日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26號,刑期自122年12月27日至123年4月26日
編號 25 26 27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9年7月1日 凌晨4時11分許 109年7月1日 凌晨4時47分許 109年7月1日 凌晨2時18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6609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6609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 6609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判決日期 110年12月30日 110年12月30日 110年12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110年度易字第 335號 確定日期 111年2月7日 111年2月7日 111年2月7日 備 註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55號,編號25至26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刑期自124年8月21日至125年8月20日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54號,刑期自125年8月21日至125年11月20日
編號 28 29 罪名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09年12月13日 凌晨4時52分許 109年12月13日 凌晨5時3分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 7510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 7510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竹簡字第 49號 111年度竹簡字第 49號 判決日期 111年1月14日 111年1月1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竹簡字第 49號 111年度竹簡字第 49號 確定日期 111年2月8日 111年2月8日 備註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578號,編號28至29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刑期自123年4月27日至1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