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625號聲 請 人 中匯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上列聲請人中匯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詹婕榆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中匯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請提出本票原本一件,到院供查核。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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