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2357號
ULDV,111,司促,2357,2022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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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司促字第2357號
債 權 人 雲林縣古坑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吳景富


債 務 人 陳善亮(兼陳良圖之繼承人)



陳曾玉杯(即陳良圖之繼承人)


陳士宏(即陳良圖之繼承人)


陳俊皓(即陳良圖之繼承人)


陳美蓁(即陳良圖之繼承人)



一、債務人陳曾玉杯、陳士宏陳俊皓陳美蓁應於繼承被繼承
陳良圖(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之遺產範圍限度
內與債務人陳善亮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760,00
0元,及自民國110年11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聲請人基準
利率(目前為年息3.26%)及按放款利率加碼要點加年息1.5
1%機動調整計算之利息(合計為年息4.77%),暨自110年11
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
0%,超過6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算之違約
金。
二、債務人陳曾玉杯、陳士宏陳俊皓陳美蓁應於繼承被繼承
陳良圖(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之遺產範圍限度
內與債務人陳善亮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
三、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即聲請狀)所載。
四、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異議,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
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0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憲信
附註:
一、本事件確定後,本院依職權以平信自動發給確定證明書;聲
請人於收受本支付命令40日後,如尚未收到確定證明書者,
得自行具狀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確定與否,本院當另行函
覆。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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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