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3182號
TCDV,111,司票,3182,2022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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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3182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崔璁鎰昌益工程行蕭美雲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崔璁鎰昌益工程行之統一編號00000000是否有
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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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