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1年度,308號
SCDV,111,訴,308,2022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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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08號
原 告 余珊珊
上列原告與被告廖志峯等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正被告「橘子的小花兒」之姓名及住居所,逾期即駁回其對被告「橘子的小花兒」之訴。 理 由
一、按當事人書狀,應記載當事人姓名及住所或居所;當事人為 法人、其他團體或機關者,其名稱及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 所;又按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 之: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二、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三、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第1 款及第244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再按原告之訴,有起訴不 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 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民事訴訟法第249條 第1項第6款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起訴請求被告廖志峯、「橘子的小花兒」連帶賠償 ,惟就被告「橘子的小花兒」部分,未據於起訴狀上載明被 告為何人,僅記載該人之Instagram帳號為「00000000000」 、暱稱「橘子的小花兒」;網路遊戲「全民Party」中之帳 號為「00000000」。惟Instagram係美國Meta Platforms公 司所提供之軟體服務,該公司為Facebook公司改名而來,其 對於我國司法機關函詢提供使用者帳號申設資料,僅於特定 之案件類型予以同意,此有司法院秘書長108年3月22日秘台 廳司四字第10800008019號函及附件可參(見本院卷第51至5 4頁),且廢止前之刑法通姦罪並非Facebook公司提供協助 之案件類型,故民事侵害配偶權事件亦無從循此管道查詢。 另網路遊戲「全民Party」之使用者資料究應向何人查詢, 亦未經原告具體陳明。因此,依原告所提供之資料無法查詢 或特定被告「橘子的小花兒」為何人,其起訴於法不合。茲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20日內補正被告姓名及住所或居所。 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原告對被告「橘子的小花兒」之訴。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宇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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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