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促字,111年度,1341號
SCDV,111,促,1341,20220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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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促字第1341號
債 權 人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宏




債 務 人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昌成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仟捌佰貳拾參萬捌仟零參拾
貳元及美元柒拾參萬柒仟肆佰參拾壹點貳伍元,及如附表所
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緣相對人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聲請人簽立有授信往來契
約書,而向聲請人借貸,聲請人並執有相對人佑勝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所簽發之「動用申請書」,依民國(下同)110年1月
13日簽立之授信往來契約書(證一)、「動用申請書」(證二
),借款金額為新臺幣4574萬元整,利率依年利率1.95%計
算(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之非大額定期儲蓄存款
機動利率減年利率0.645%,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
期之非大額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1.095%,證三,未依約
清償時,改按上開約定利率加計年息1.5%計算利息),依前
揭契約一般條款第7條並約定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份,按前
開利率百分之十加付,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另按上開利率
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
九期。依110年1月13日簽立之授信往來契約書(證四)、「動
用申請書」(證五),借款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整,利率
依年利率1.95%計算(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之非
大額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年利率0.645%,目前中華郵政
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之非大額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1.09
5%,證三,未依約清償時,改按上開約定利率加計年息1.5%
計算利息),依前揭契約一般條款第7條並約定逾期在六個
月以內部份,按前開利率百分之十加付,逾期超過六個月部
份,另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每次違約狀態最
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依110年11月26日簽立之授信往來
契約書(證六)、「動用申請書」(證七),借款金額為美金
444,000元整、美金161,000元整、美金297,000元整及美金1
44,200元整,利率依年利率1.48%、1.45%、2.3%及2.35%計
算(依TAIFX 6個月加年利率1.05%計算,證八),依前揭契
約一般條款第7條並約定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份,按前開利
率百分之十加付,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另按上開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付違約金,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詎相對人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有「立約人公司股票停
止交易」、「停止營業」、「資產發生不利之變化」(證九
)、「發生退票」(證十)之情事。此業經聲請人寄發存證
信函催告,惟相對人置之不理(證十一),聲請人得主張全
部到期,並請求清償全部債務,迭經催討,迄今仍有新臺幣
58,238,032元、美金737,431.25元及利息、違約金未獲清償
(證十二),相對人既為借款之債務人,依法、依約自應負
償還債務責任,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請求鈞
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以維權益,實感德便。
謹狀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證據:委任狀附表一
、授信往來契約書影本乙份(110年1月13日)。二、動用申請
書影本乙份。三、郵政儲金利率表乙份。四、授信往來契約
書影本乙份(110年1月13日)。五、動用申請書影本乙份。六
、授信往來契約書影本乙份(110年11月26日)。七、動用申
請書影本四份。八、外匯放款TAIFX利率表四紙。九、佑勝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錄影本乙份。十、相對人佑勝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乙份。十一、
存證信函影本乙份。十二、臺幣、外幣放款帳卡明細資料乙
份。釋明文件:債權證明文件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6 日
民事庭法官 蔡孟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6 日
書 記 官 江靜玲
附表
111年度促字第001341號
利息: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4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95% 002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3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95% 003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3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95% 004 美元310795.25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5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48% 005 美元1127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5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45% 006 美元2079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5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2.3% 007 美元106036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5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2.35%
違約金:
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違約金起算日 違約金截止日 違約金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5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2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4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3 新臺幣000000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4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4 美元310795.25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5 美元1127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6 美元207900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007 美元106036元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111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
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股別及案號。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將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
另行聲請。
四、債務人如有其他戶籍地以外之可送達地址,請債權人於收受
本命令後5日內向本院陳報,以利合法送達本命令。
五、債務人如為獨資、合夥、公司等營利事業團體,請債權人於
收受本命令後5日內陳報營利事業登記資料或公司變更登記
事項資料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以
利快速合法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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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佑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