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111年度,600號
PCDM,111,審易,600,2022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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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審易字第600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烟呈



選任辯護人 劉博文律師
陳廣祐律師
被 告 本久精密蝕刻有限公司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
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0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 法 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慈恩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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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本久精密蝕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