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等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9年度,43號
KMDM,109,訴,43,2022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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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3號
公 訴 人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董倫維


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旻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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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