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潮簡字第279號
原 告 伍麗姿
訴訟代理人 陳壽盈
被 告 黃陳喜花
黃崇雄
黃崇烈
黃舒婷
黃怡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5月17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原告為如附表所示之土地所(共)有人,各該土地 存有如附表所示之抵押權(下合稱系爭抵押權),系爭抵押 權存續期間為民國56年12月9日至57年12月8日,故系爭抵押 權擔保債權(下合稱系爭債權)請求權至72年12月9日,已罹 於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依民法第880條規定,系爭抵押 權嗣於77年12月9日因未實行而消滅。爰依民法第767條第1 項、第821條規定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將系爭抵 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二、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陳述或 答辯。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 ,依其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所有人對 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 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 防止之。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 有權之請求。又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 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5年間不實行其抵 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民法第125條、128條前段、第767 條第1項、第821條前段、第880條已明定。
㈡原告上開主張,有土地登記謄本可稽(本院卷第8-28頁), 而被告迄未到場或以書狀爭執,堪認原告主張為真實。從而 ,揆諸上開規定,系爭債權請求權業已罹於時效,而系爭抵 押權亦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是原告請求被告塗銷系爭抵 押權登記,為法之所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前揭規定,請求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 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判決主文第1項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第1項規定,其性質 並不宜宣告假執行,爰不另為諭知,附此敘明。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其餘主張及證據資料,經本院斟酌後, 認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曾迪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 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薛雅云
附表:
土地坐落地號 抵 押 權 設 定 明 細 屏東縣○○鄉○○段000○000○000地號土地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陳喜花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烈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舒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怡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雄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土地坐落地號 抵 押 權 設 定 明 細 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陳喜花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烈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舒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怡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雄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9640分之576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土地坐落地號 抵 押 權 設 定 明 細 屏東縣○○鄉○○段00000地號土地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陳喜花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烈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舒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怡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雄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土地坐落地號 抵 押 權 設 定 明 細 屏東縣○○鄉○○段00000地號土地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陳喜花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ZZZZ; 0000&ZZZZ; 0000&ZZZZ;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烈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ZZZZ; 0000&ZZZZ; 0000&ZZZZ;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舒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ZZZZ; 0000&ZZZZ; 0000&ZZZZ;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怡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ZZZZ; 0000&ZZZZ; 0000&ZZZZ;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雄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ZZZZ; 0000&ZZZZ; 0000&ZZZZ; 0009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土地坐落地號 抵 押 權 設 定 明 細 屏東縣○○鄉○○段00000地號土地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陳喜花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烈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怡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崇雄 債權額比例:4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 登記次序:0000-000 收件年期:106年 字號:枋登字第050811號 登記日期:106年12月21日 登記原因:繼承 權利人:黃舒婷 債權額比例:8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蓬萊乾谷肆仟貳佰台斤正 存續期間:自056年12月09日至057年12月08日 清償日期:(空白) 標的登記次序:0002 設定權利範圍:83800分之2185 設定義務人:陳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