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96號
PCDV,111,除,96,2022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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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96號
聲 請 人 葉公隆
代 理 人 郭玉瑾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3月2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司催字第785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1年2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古秋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   日 書記官 蔡叔穎

股票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9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83-NC-000037~83-NC-000058 22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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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