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2962號原 告即反訴被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詹凱傑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盧郭細 住新北市○○區○○○路○段00巷0 弄0號被 告 盧淑芳 盧易杉 盧淑芬 被告兼上四人訴訟代理人 盧紀鐃 住新北市○○區○○○路○段00巷0 弄0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高文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廖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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