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1年度,65號
CHDM,111,簡,65,2022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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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簡字第65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施教柱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0年
度偵字第1062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施教柱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施教柱因土地分割之事,對施明杲甚感不悅,其於民國110 年4月19日15時許,騎乘機車經過彰化縣○○鄉○○村○○路00號 前,見施明杲駕駛車號00-0000號自用小貨車外出,竟基於 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之犯意,逕將機車停在該址門口前通 往道路之柏油路面上,擋住施明杲去路並不斷叫罵,迄至同 日15時5分許,始將該機車移開,以此強暴方式,妨害施明 杲正常駕車通行車道之權利。
二、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罪之犯行,辯稱:我將機車停在 該處是因為要跟告訴人講一些分割土地的事,我不知道告訴 人當時要出去,因為分割土地之事,我覺得告訴人從頭到尾 都欺負人,我被他逼得很難過,且告訴人可以從本院卷圖7 照片之柏油路面旁位置出去云云。
三、經查:
㈠前揭犯罪事實,業經證人即告訴人於警詢、偵訊(見10627號 卷第15至17、80至82、132、133頁)、證人楊芬蘭於警詢中 證述(見10627號卷第75至77頁)明確,且經本院勘驗行車 紀錄器畫面無誤,製有勘驗筆錄及畫面翻拍照片(見本院卷 第25至32、35至69頁)可稽,並有現場位置圖(見10627號 卷第103頁)、行車紀錄器畫面翻拍照片(見10627號卷第10 5至頁106頁)、空拍圖(見10627號卷第112、113頁)可憑 ,已可認定。又告訴人所駕駛車輛之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時 間較實際時間快1小時48分,此經告訴人於警詢中證述在卷 (見10627號卷第80、81頁),是本院認定被告行為時間, 應依勘驗筆錄所載時間減1小時48分,併此指明。   ㈡被告雖辯稱上情,然:⒈依本院勘驗內容及畫面翻拍照片(見 本院卷第25、37頁)可知,當時告訴人所駕駛車輛引擎持續 啟動中,且車輛所在位置即係連接通往道路之柏油路面上, 被告並稱:「給我撞下去阿(台語)」、「你給我撞下去阿



,有辦法你給我撞下去阿(台語)」、「給你錄,錄,我知 道你有行車紀錄器,儘管錄,打電話叫警察來也沒關係。快 打,不然我幫你打(台語)」等語(見本院卷第26頁),凡 此均可見被告知悉告訴人欲通行被告停放機車之柏油路面離 開現場,甚已知悉自己此舉已達告訴人打電話報警處理之程 度,被告辯稱不知道告訴人駕車要離開云云,顯係卸責之詞 。⒉觀諸現場照片(見本院卷第37、67頁)可知,現場有多 處空地可供被告停放機車,倘被告僅係要跟告訴人洽談土地 分割之事,其當可選擇其他位置停放,要無將機車停在阻擋 告訴人通行位置之處。且綜觀上開本院勘驗筆錄可知,被告 在前揭過程一再出口惡言、謾罵,並無任何理性溝通之言詞 ,被告辯稱:我是要跟告訴人講一些分割土地的事云云,實 無可採。⒊觀諸被告所指圖7(見本院卷第41頁)位置,柏油 路面旁為植栽及草地,該處與被告所停放機車間之空間,顯 不足以讓被告所駕駛之自用小貨車汽車通過,被告辯稱:告 訴人可以從本院卷圖7照片之柏油路面旁位置出去云云,亦 無可採。
 ㈢綜上,本案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四、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因土地分割之事對告訴 人不滿,不思以平和、理性及可行之方法解決爭端,即率爾 以機車阻擋之方式妨害告訴人自由通行之權利,法治觀念薄 弱,實該非難,並兼衡被告並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可稽,素行尚佳,其妨害告訴人通行之時間約5 分許,暨其自陳係高中畢業學歷,從事資源回收工作,有配 偶、兒子、女兒、孫子之智識、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4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
本案經檢察官張嘉宏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2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蘇品樺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2 日
   書記官 彭品嘉
  
論罪之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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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