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Q
選單
首頁
關於本站
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377號刑事判決就刑法第344條第1項所表示之見解,與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243號刑事判決就適用同一法律已表示之見解有異;所適用之刑法第344條第2項規定,有牴觸罪刑法定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統一見解。
(),憲裁字,111年度,187號
JCCC,111,憲裁,187,20220429,1
0/0頁
0/0頁
參考資料
Copyright © LawsQ 2022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