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字,110年度,265號
TNHV,110,上,265,2022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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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265號
上 訴 人 陳愛如
訴訟代理人 陳佩琪律師
黃馨儀律師
被 上訴 人 徐登添
訴訟代理人 徐武琦
黃冠霖律師
被 上訴 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定代理人 曾國
訴訟代理人 黃耀光
複 代理 人 曾友和
被 上訴 人 杜楊玉好
訴訟代理人 蔡佳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育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羅珮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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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