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事務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事),勞上字,110年度,24號
TCHV,110,勞上,24,2022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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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上字第24號
上 訴 人 施秋靜

被上訴人 苗栗縣私立君毅高級中學

法定代理人 林慶旺
訴訟代理人 彭懿慈
劉韋伶
被上訴人 教育部
法定代理人 潘文忠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7   日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 官 劉惠娟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文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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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