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保險上字,110年度,24號
TPHV,110,保險上,24,20220316,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保險上字第24號
上 訴 人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調貴
訴訟代理人 張天香
朱均霖
上 訴 人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棠
訴訟代理人 陳嘉成
上 訴 人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騰德
訴訟代理人 邱培慎律師
被上訴人 林宏義


訴訟代理人 林裕家律師
複代理人 陳玉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事件,因事實
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4月12
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靜女
法 官 朱漢寶
法 官 范明達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6 日
書記官 余姿慧

1/1頁


參考資料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