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26號
ULDV,111,除,26,2022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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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6號
聲 請 人 陳華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33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3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碧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鄭蕉杏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26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寶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股票 1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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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