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1310號
TCDV,111,司票,1310,2022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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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310號
聲 請 人 陳義成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鼎鎮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林育朋
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鼎鎮建設公司之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
具狀更正,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確認蔡明曉為本件相對人或僅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三、確認林育朋是否為本件相對人?
四、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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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鼎鎮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