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1年度,7282號
TCDV,111,司促,7282,20220324,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7282號
債 權 人 綠葉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黃美瓏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長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提出黃美瓏為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資料,並載明任
期。(如縣市政府備查函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㈢提出催繳管理費掛號郵件回執影本。
㈣陳報請求金額4,449,484元之計算式。
㈤提出債務人區分所有之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門牌:基隆市
○○區○○街0號)。
㈥提出債務人長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
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1/1頁


參考資料
長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