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547號原 告 潘海濤 訴訟代理人 賴俊宏律師被 告 何宗遠 何宗道 何青樺 何宗 何宗儒 被 告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定代理人 陳大田 訴訟代理人 楊文賓 黃柏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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