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促字,111年度,653號
TYDV,111,促,653,2022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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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促字第653號
債 權 人 環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甄秝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云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應具狀陳明,本件請求權基礎為何?究係:
1、依買賣契約,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亦或依工程承攬
契約,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亦或此兩者之混合契約

2、無論債權人主張之法律關係為何,均應提出債務人
簽章確認系爭標的物已完工且交付債務人收受並驗
收合格符合約定品質之證明書。
二、請提出民國110年12月6日之110法所字第158號律師函之
回執。
三、如台端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全,將全部
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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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云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塑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