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1年度,79號
SCDV,111,除,79,2022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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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79號
聲 請 人 李山川 住○○市○○區○○路0段00號3樓之1訴訟代
理人 胡淑真 住同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3月30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76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證券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76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3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傅伊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勻淨
附表:股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3NX 000000-0 1 200 002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4NX 000000-0 1 220 003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5NX 000000-0 1 379 004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 1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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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